来源:衡东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0-06-24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衡东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基金个人缴纳费用筹集和协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负责全县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与效益评估,负责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控制。
(五)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部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省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划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组织实施加强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对外合作交流与援外医疗工作。
(十五)指导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并纳入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保健政策,负责全县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九)承办县人民政府、国家、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现有股室17个,在职人员93人,退休人员77人。本单位下设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股(加挂内审股牌子)、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加挂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股牌子)、行政审批服务股、医政医管医教股(加挂中医药管理股牌子)、体制改革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加挂卫生应急股牌子)、基层卫生健康股(加挂健康扶贫办牌子)、妇幼健康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宣传与社会综治工作股、老龄健康与保健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加挂职业健康股牌子)、爱国卫生工作股等部门,以上部门全部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一并进行预算公开。下属29所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和归口管理单位的汇总情况: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2020年本单位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636.86万元,上年度收入预算2557.49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79.37万元(基本支出收入预算减少22.73万元,项目支出收入预算增加102.1万元),增加比例3.1%,主要原因为公卫资金提标,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增加。
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636.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3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9.3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2.7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2.1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卫资金提标,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6.8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738.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89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1、行政运行(医疗卫生管理事务)226万元。
(1)除“四害”专项45万元;(2)农村改厕经费10万元;(3)卫计人员培训及奖励经费70万元,主要用于提高医疗质量,促进人才发展;(4)健康教育5万元;(5)创国家卫生县城20万元;(6)医疗纠纷调查处理工作经费30万元;(7)无偿献血工作经费和表彰经费20万元;(8)农村订单定向委培生毕业后规培生活费26万元。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88万元。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88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71万元。
(1)产前筛查农村二孩高风险孕产妇接受干预诊断财政补助56万元,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配套及工作经费87万元,主要用于免费筛查,预防两癌;(3)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县级配套80万元,主要用于达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和避免脏器损害和保障小儿正常的体格发育和智能的发育目的;(4)产前筛查48万元,主要用于对发病率高,病情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或先天畸形进行产前筛查。
4、计划生育机构122万元。
(1)计划生育事业费7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及管理;(2)计划生育协会经费52万元,主要用于加强计划生育管理。
5、计生生育服务708万元。
(1)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抚慰金6万元;(2)计生特扶对象慰问金41万元;(3)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197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健康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251万元,主要用于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5)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补助6万元;(6)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县级负担188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缓解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7)独生子女父母保健费3万元;(8)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津贴保险13万元;(9)流动人口管理3万元。
6、老龄卫生健康事务5万元。
(1)办理(老年证)工本费。
7、老年乡村医生困难补助县级配套78万元。
(1)老年乡村医生困难补助县级配套78万元,主要用于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改善老年乡村医生的生活困难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69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3.5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维护费4万元、工会经费5.14万元、福利费10.7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26万元,减少8.65%,主要原因2020年编制人数比2019年减少5人。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2.7万元,减少30.46%。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次数、人次减少,接待标准降低。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目标管理考核年度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对上年的总结和颁奖及对本年度工作任务的安排及部署;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医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聘请授课老师讲解医疗质量安全及操作技能培训。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5.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室及业务用房3989.5平方米,车辆1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13.75万元通用设备,价值5.57万元家具用具。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63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8.86万元,项目支出1898万元。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附后)
衡东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20日
(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配套经费)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产前筛查农村二孩高风险孕产妇接受干预)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