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衡东县委政法委预算公开

来源: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1-05-12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5.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支预算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衡东县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工作职责:(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二)、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事件的处置。(三)、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四)、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进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六)、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改革加强政法工作的措施、办法。(七)、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政法干部队伍。(八)、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九)、办理县委、县政府才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现有内设机构9个,在职人员36人,退休人员12人。内设股室9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室、国安办、宣传教育室、专项行动室、综治督导室、维稳指导室、反邪教协调室、执法监督室。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单位包括9个内设股室,以上部门一并进行预算公开。本单位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和归口管理单位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及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本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90.5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590.5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37.14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37.14万元(因下属事业单位衡东县社会治理与网格化信息中心新招考事业编制2人,故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4.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7.14万元,因下属事业单位衡东县社会治理与网格化信息中心新招考事业编制2人,故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0.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75.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1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见义勇为基金综合治理等经费资金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见义勇为事迹的考察评估,走访宣传,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2、政法网络维护经费资金预算安排4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网络的维修维护;3、民调及维稳经费预算安排50万元,主要用于综治民调工作相关开支;4、综治中心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35万元,主要用于衡东县社会综合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日常工作运转开支;5、反邪教防控专项经费预算安排8万元,主要用于反邪教工作宣传防控及日常工作开支;6、国安专项经费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国安办日常工作开支;7、法学会经费预算安排3万元,主要用于衡东县法学会日常办公开支。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预算拨款409.07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2.64万元、福利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人员经费和办公费用也随之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今年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工作是全年工作重点,接待上级部门的督导督查工作相应增加。

3、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640平方米;车辆3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辆。

5、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5万元,项目支出11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附后)

 

2021年预算公开表_(001007)中共衡东县委政法委.

衡东县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公开说明

衡东县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衡东县委政法委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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