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5-18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衡东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 部门职能及概况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情况。组织拟订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县预决算公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落实县级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落实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它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财政银行账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督管理。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政府性债务统计、检测与管理工作。与相关部门配合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计划;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的风险预警评估、风险应急处置;负责对地方金融机构和全县政府投融资公司相关业务监管;组织实施存量政府债务置换;按照既定方案实施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监督检查、绩效考评;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六)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能,履行出资企业出资人职责;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
(七)负责国有资本经营工作。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监督、管理全县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八)负责财政支出管理。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各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价;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管理。
(九)负责社保资金(基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审核汇总编报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负责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的财源建设工作。负责拟订财源建设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中长期财源建设发展规划。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22个股室,4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及3个股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2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1人。本单位下设办公室,综合规划股,津补贴办公室,税政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预算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对外经济贸易股,金融与债务股,资产管理股,乡镇财政管理股,会计股,政府采购股,绩效管理股,财政监督检查股,政工人事股,信息网络管理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工资统发中心,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衡东办事处,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乡镇财政服务中心,财政事务中心。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单位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股,津补贴办公室,税政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预算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对外经济贸易股,金融与债务股,资产管理股,乡镇财政管理股,会计股,政府采购股,绩效管理股,财政监督检查股,政工人事股,信息网络管理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工资统发中心,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衡东办事处,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乡镇财政服务中心,财政事务中心,以上部门一并进行预算公开。2021年本单位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包括本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128.8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2128.84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减少39.09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39.0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12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8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9.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9.0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2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1.9万元,占8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11万元,占6.6%,住房保障支出105.83万元,占9.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488.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1.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59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40万元,其中:1、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经费30万元2、企业快报及统计信息经费30万元3、会计软件维护及更新60万元4、财税体制改革经费30万元5、预算及会计报表资料印刷费60万元6、绩效评价经费80万元7、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项目资金50万元8、网络租赁费120万元9、PPP中心60万元10、预算管理一体化项目经费12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173.18万元,其中:办公费29.8万元、印刷费2万元、电费2万元、水费1.2万元、差旅费8.5万元、会议费6万元、工会经费10.58万元、福利费22.0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7.0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73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公用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增加车辆。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6万元,拟召开会计人员会议、所长会议等人数为500人左右,内容为日常工作安排等。培训费预算0万元。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12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8.84万元,项目支出64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套表(附后)
衡东县财政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