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11-29

索引号 00000000/2022-26512 统一登记号 HDDR-2022-01014 文号 东政办发〔2022〕24号
公布时间 2022-11-29 来源 县政府办 信息有效期 2027-11-27

HDDR-2022-01014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政办发〔202224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县单位:

衡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28

 

 

 

 

衡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25号)《衡阳市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衡政办发〔2020〕17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在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嘉兴社区的芙蓉园小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机关大院区

2023年,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完善;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初见成效。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35%,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占无害化处理总量的比例达到55%以上。

2024年,县城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

生活垃圾分类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厨余垃圾)、其垃圾”为四大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除上述四大类外,因地制宜对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易腐垃圾等实施源头分流减量,单独分类、独立处理,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减轻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负担。

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宾馆酒店、商场、商铺等机构产生的垃圾,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为分类基本类型。车站、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模式确保分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281日至831日)

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动员部署,启动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技术规范要求,完善我县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各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2212月

各级各部门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督导员、测评员、保洁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实施分类模式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学校、医院按照分类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312024

完成垃圾分类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总结分析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实现常态化管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模式,为实施垃圾分类全覆盖奠定基础。制定县域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实施方案,确保2024年县城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四、工作任务

(一)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微信、抖音公众号及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营造良好浓厚氛围。各乡要加快建设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并向公众开放;完善社区(小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机制,利用小区各类宣传设施,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志愿者、社会组织深入社区(小区)及相关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城管部门组织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培养垃圾分类专业骨干,熟练掌握垃圾分类标准、处理流程及操作规范指导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推动垃圾强制分类规范分类。党政机关带头,医院、学校等率先做起,其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及时跟进,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垃圾强制分类标准要求,并主动配合收运单位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环节日常管理工作。示范片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利用手机扫码功能或者刷IC智能卡,科学引导精准分类。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普通垃圾按垃圾分类标识投放。各乡县经开区、县河西事务中心要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指导、配合、监督各级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

)积极推进垃圾源头分流减量。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促进快递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超市的管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厨余垃圾来源,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和引导消费者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包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要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和一次性杯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鼓励和支持铝合金模板、装配式建筑、精装修住宅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降低建筑施工和房屋装修建筑垃圾产生。

确定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根据我县的环卫现状,定将嘉兴社区芙蓉园小区,打造垃圾智能分类示范区其他社区2024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规范垃圾分类投放。示范片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减少塑料袋使用。依靠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要安排现场引导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现场宣传和引导,做好台账记录,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单独设置。

)加强垃圾分类收集。结合现有垃圾桶、垃圾站、等收集容器设施功能,改造或更换垃圾分类收集站点(亭)等垃圾收集设施,实现垃圾分类规范收集。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安全原则,设置专门贮存场所。大件和装修垃圾堆放到规定场地,并通过设置隔离墙、防尘罩、加盖等措施,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厨余垃圾专车收集,其他垃圾中转站集中收集。

(七)统筹完善垃圾分类运输体系。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运输,要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筹建“智慧环卫”平台,引进“智慧物联”系统,实现垃圾分类科学管理、精准分类、分类运输、无害化处理的管理体系。

主要措施

1.主次干道临街门店的垃圾,实现电动垃圾分类收集车定时上门分类收集,按垃圾类别分别投送至垃圾分类站点(亭),再由环卫部门分类转运。

2.社区居民和过往行人应自觉按垃圾分类要求,按分类标识分类投放到分类垃圾桶(箱)。

3.社区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由环卫市场化服务标段公司,从分类收集站点(亭),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至相应的垃圾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4.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和企业单位,自行将垃圾做好前端分类,按垃圾分类要求规范投放到相应的分类垃圾容器内,再由环卫部门分类转运。

)加快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设备的投入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规划建设,着力提升垃圾分类、收运能力。

1.规范收集场所加快建设社区智能垃圾分类站、可回收垃圾收集点。选址建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

2.配齐补齐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设施设备。按标准要求配齐二分类”“四分类、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的分类垃圾桶,专用分类收集车、转运车、运输车。 

3.垃圾中转站改造。升级改造个别垃圾中转站带三分类功能,便于分类收集集中转运,避免垃圾分类先分后混和二次污染。

)建立垃圾分类信息平台。筹建智慧环卫系统。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信息平台。实时采集源头分类、资源回收、终端处理等相关信息,规范垃圾分类计量,对垃圾分类收运车辆信息、作业轨迹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垃圾分类智能管理、精细化管理和全过程监管,为垃圾分类治理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通过信息平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各种垃圾的最终流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效果等,加强政府与企业、公众的互动沟通。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构,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成立衡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城管局,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全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垃圾分类工作,研究解决垃圾分类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报垃圾分类考核结果。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加强工作协调与沟通联络。直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力推进,各乡镇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乡镇、社区党政负责、部门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依法依规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进行约束,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二)落实资金保障。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包括垃圾分类设施经费、工作经费、宣传教育经费等)分别由两级财政予以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奖补资金,加大对地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支持力度。对垃圾分类实施效果好、示范效应强的社区(小区),在安排相关资金时予以重点支持或政策倾斜。要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建立生态补偿和生活垃圾减量奖励政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监管措施,强化经费使用审计和绩效评价。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园林县城、文明单位等考核内容,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建立分层级考核制度,实行行业与属地相结合的考核负责制,全县各责任单位要定期对各配合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牵头对考核结果进行不定时抽查,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各相关直部门要定期汇总、分析本系统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每个季度调度一次,向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报告。

(四)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建立民意反映监督平台、开通投诉监督电话热线、设立民情民意留言箱等方式,全面畅通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渠道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加强线上线下交流互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附件:衡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衡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责任单位

任  务  分  解

1

委宣传部

负责指导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协调新闻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

2

文明办

负责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组织志愿者进家入户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家庭等文明创建评选考核范畴。

3

负责组织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4

妇联

负责组织巾帼志愿者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5

改局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批,争取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负责完善生活垃圾收费机制,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市场化运行模式探索。

6

教育局

牵头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协调职业中专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学校垃圾分类基础台账,收集汇总和上报全县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7

县科工信局

负责鼓励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低碳、循环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科技支撑。负责指导推进垃圾处理节能与综合利用

8

公安局

负责督促公安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县环卫和垃圾转运车辆通过限行路段、垃圾收运车辆沿路停靠收集垃圾的协调保障,严厉打击生活垃圾分类的违法犯罪行为。

9

民政局

负责本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引导民政类社会团体参加垃圾分类工作。

10

司法局

负责各主管部门开展垃圾分类配套制度建工作的审查把关

11

财政局

负责落实级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强化资金保障。

12

县自然资源

负责做好全县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设施及环卫停车场设置规划编制、布点及用地保障,做好环卫设施具体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在新建小区规划配套与垃圾量相适应的生活垃圾投放、转运设施。

13

生态环境局   衡东分局

负责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期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工作,规范有害垃圾收运、储存、处理、利用,做好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监督指导工作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及再生资源利用等相关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处置企业建立有害垃圾收运来源、数量、处理方式、去向台账

14

县住建

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建筑企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将企业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重要依据;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指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制度并有效执行

15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危险废物运输的监督管理,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行业内公共场所和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行业内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建立垃圾分类示范性公共交通场所

16

农业农村局

负责推进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资源化利用工作。

18

完善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合理布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行业进行指导和监管,负责全县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等购物场所的垃圾分类指导监管工作,负责指导推动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就地处理工作,督促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9

县文旅广体

负责推动全县文化旅游行业、体育场馆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动员旅游星级宾馆、酒店和旅游景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

县卫健局

负责督促医疗卫生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医疗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建立医疗垃圾收运、处理专门体系,做好医疗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检查考核范围。

21

监局

负责全县购物中心、超市等购物场所的垃圾分类指导监管工作,负责全县餐饮企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监管工作,督促餐饮单位做好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负责指导推动果蔬批发市场易腐垃圾就地处理工作。

22

城管理执法局

负责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配套政策,部署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对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监督、管理、考核牵头建立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全县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负责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的行政执法,建立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参与商业开发项目及居民楼盘有关垃圾分类设施的规划建设审批,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配合规划部门做好新建项目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布点规划工作。

23

县机关事务和  接待中心

负责组织、督促直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管。

24

供销社

负责可回收物资源化收运网点建设工作。

25

各乡镇、县经开区、县河西事务中心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的计划准备、宣传发动、资金保障、人员培训、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等。根据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计划、任务,编制任务分解表,并抓好落实。推进其他垃圾直运工作,消除二次转运产生的污染,消除混装混运现象

 

 

 

关于《衡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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