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3-14
关于《衡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25号)和《衡阳市城区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衡政办发[2020]17号)等文件精神,参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衡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草案)》。
二、制定依据
1、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 -2019)
2、《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25号)
3、《衡阳市城区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衡政办发[2020]17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分为工作目标、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实施步骤、工作任务、保障措施。
1、工作目标。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2年至2024年的目标,通过党政机关先行、建设垃圾分类示范区来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2、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为四大基本类型。
3、实施步骤。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宣传阶段、实施阶段、推广总结阶段。
4、工作任务。从宣传发动、推动强制分类、源头减量、建立示范片区、规范分类投放、加强分类收集、完善分类运输、加快设施建设、建立信息平台九个方面进行阐述。
5、保障措施。从加强领导、落实资金保障、严格督导考核、畅通监督渠道四个方面进行调强。
通过制定实施方案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步骤、各单位职责分工,为下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明方向。
四、征求各方面意见情况
征求了具有工作任务的县直单位和各乡镇的意见,并对方案草案进行了适当修改,一致认为该方案制定合理,分工明确。
衡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