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衡东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1-05-14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开发区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法令,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决议,依法拟定开发区的行政管理规章;

  (二)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和管理经济开发区规划,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经济开发区的党建、宣传、群团工作;

(四)创建优质的投资发展硬件环境,搞好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

 (五)创建便捷高效的招商引资服务机制,审核或审批区内的企业和投资项目,为入区企业代办相关手续;

 (六)统筹管理和使用经济开发区的各项经济收益;

 (七)依法实施开发区环境保护,搞好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建设环境友好型经济开发区;

 (八)依法整顿开发区社会治安,维护开发区良好的社会和经济秩序,积极创建平安和谐经济开发区;

 (九)监督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对经济开发区的职能授权到位;统一管理相关部门派驻开发区的机构和人员的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现有科室7个,在职人员36人,退休人员1人。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归口管理部门,以上部门一并进行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的汇总情况,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68.9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468.97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46.93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46.93万元,园区发展和安全生产、环境整治的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6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97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支出增加46.93万元,其中公用经费增加46.93万元,园区发展和安全生产、环境整治的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6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97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18.9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5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园区周边村组水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周边村征地农民的生活用水;2、招商引资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的项目支出及协调工作;综合工委专项资金预算安排3万元,主要用于园区企业党支部的建设等方面;安全生产、环保整治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2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安全生产宣传和环保整治;信访、综治维稳专项资金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征地拆迁等工作信访。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本部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318.9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7万元,下降0.02%,主要是其他支出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根据八项规定,通过尽量减少公务接待。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6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97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套表(附后)

 

                              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2021年预算公开表_(010002)衡东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

2021年衡东经开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1)(1)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1)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