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18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衡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1、宣传贯彻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房产管理、房地产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做好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3、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
4、负责贯彻执行房改政策;负责全县优惠售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房改房的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事务性工作,按房改房政策规定管理好全县优惠房专用资金;负责出具有关房改房的相关证明文书。
5、负责房地产开发相关服务工作。
6、负责全县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工作。
7、承担规范房地产秩序、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住房保障相关信息的收集、共享、交接和公示等工作。
9、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单位现有7个股室,在职人员13人。本单位下设7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服务股、保障性住房调配租赁服务股、保障性住房经营服务股、房地产企业服务股、预售资金监管服务股,无二级机构。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单位包括7个内设股室,以上部门一并进行预算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衡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单位部门预算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38.86万元。本单位为2020年新增单位,该项目由财政测算,并由人大会议审议通过。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38.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6.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8万元。本单位为2020年新增单位,该项目由财政测算,并由人大会议审议通过。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8.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1万元、占9%;城乡社区支出116.97万元、占84.2%;住房保障支出9.38万元、占6.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22.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产权办证遗留处理专项资金预算安排6万元,主要用于产权办证遗留问题项目处理等方面支出;2、住房保障清理整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公租房清理整顿等方面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9.89万元,其中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4万元、邮电费0.5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0.3万元、工会经费0.94万元、福利费1.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本单位为2020年新增单位,该项目由财政测算,并由人大会议审议通过。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单位为2020年新增单位,该项目由财政测算,并由人大会议审议通过。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2万元,拟召开公共租赁住房分房大会,人数156人;培训费预算0.2万元,拟开展保障性住房业务培训,人数22人,内容为棚户区改造政策与运用、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数据统计等培训。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00万元,包含通用设备10.00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为2.00万元、办公设备6.00万元、网络连接设备2.00万元);家具用具共6.0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衡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2020年新增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6万元,项目支出16.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附后)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_(003032)衡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_12832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_(003032)衡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衡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_50911衡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衡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