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04-30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5.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6、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支预算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衡东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政策、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执法检查和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
(三)承担原县公路管理局、县地方海事处、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县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所的行政职能。
(四)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或协调国家、省、市重点和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安全生产;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五)承担全县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宣传贯彻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县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点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承担县国防动员交通战备的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九)监督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组织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负责和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协调高速公路、铁路、邮政管理涉及地方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1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股室负责人8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内设8个股室:
(一)办公室
(二)政工人事股
(三)法制股
(四)计划基建股
(五)综合运输股
(六)安全监督股(应急办公室)
(七)财务审计股
(八)行政审批服务股
(九)交通战备办公室
全部纳入2019年的部门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收入为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77.6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了19.42万元。主要是项目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7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77.92万元,项目支出99.7万元。项目有所增加。
本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7.6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77.9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项目预算数为99.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民桥义渡专项支出12万元,行政执法专项支出15万,交通安全专项40万,春运安全专项30万,老年支部专项2.7万。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7.92万元,与上年度比,减少了80.2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有所减少。其中机关运行公用经费18万,其中办公费2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 1万元、差旅费 1万元、会议费0.5 万元、培训费0.2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福利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与上年一样,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15.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用车较多;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空调、会议桌椅、监控系统、巡逻装备等。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9年县交通运输局现有公务用车一辆,价值为197524元。其他为电脑、办公座椅、空调等设备。
5、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99.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6、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预算0.5万元,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培训费预算0.2万元,拟开展行政执法专业培训。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我单位无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