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17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5.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支预算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衡东县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衡东县就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制定公共就业服务规划、落实就业政策、统筹管理本县内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等职能,具体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配合人社等部门制定和完善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特定就业政策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政策。并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2)开展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统筹做好城乡各类群体的就业服务工作;
(3)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贫困户数据库,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贫困户实施就业援助,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4)加强失业保险业务和基金管理,完善和落实失业调控政策措施;
(5)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就业与失业情况统计分析工作;
(6)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发布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
(7)指导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管理辖区内失业人员档案;
(8)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就业服务功能的拓展,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9)承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就业服务中心是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为四股一室三中心:失业保险股、城镇就业股、农村就业股、财务股、职业介绍中心、培训中心、创业贷款中心和办公室;在职人员23人,退休人员10人。
我中心为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已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且单独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并进行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和归口管理单位的汇总情况。收入为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本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83.0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483.02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11.6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16万元,其中劳动保障站人员经费减少8万元,公共就业服务支出增加2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83.0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6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16万元,其中劳动保障站人员经费减少8万元,公共就业服务支出增加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3.0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12.0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7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公共就业服务经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支出;2、失业保险征缴工作经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稽核等支出;3、乡镇劳动保障站人员管理经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20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劳动保障站人员工资经费等支出;4、就业扶贫工作项目经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就业扶贫工作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预算拨款22.68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1.3万元、差旅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工会经费1.52万元、福利费3.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开支。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含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5万元,减少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逐年递减公务接待支出。
3、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4813.87平方米;车辆2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0万元某设备。
5、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8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02万元,项目支出271万元。
六、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附后)
衡东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