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业农村教育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25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7.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8.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衡东县农业农村教育培训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科教兴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农民科教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县农民科技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总结经验,为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民科技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二) 承担全县涉农培训,包括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素质教育;农业经理人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涉农管理人员和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拖拉机、收割机和其他农业机械的使用、修理)培训;扶贫培训等。
(三) 承担农业农村教育培训中心日常工作,牵头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县农民职业技能素质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定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任务和工作重点,制定并组织实施农民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
(四) 负责全县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和农村远程成人职业教育工作。
(五) 负责农民培训、组织管理及农业技能鉴定有关事务性工作。
(六) 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农业农村教育培训中心是衡东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副科级独立核算一级预算单位,内设综合股、财务股、科技培训股、现代远程教育股4个股室,本年度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8人。以上部门和人员均纳入本单位编制范围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进行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本部门没有二级机构)的汇总情况。本单位部门预算收入仅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安排.;支出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 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46.9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46.91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去年177.60万元减少了30.69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30.69万元。经费拨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由原来的17人减少到12人,退休人员死亡由9人减少到8人。
(二) 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46.9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0万元、农林水支出126.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3万元。支出较去年177.60万元减少了30.6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较去年减少35.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32.35万元,公用经费减少3.34万元;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5万元。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一、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为在职人员调出由原来的17人减少到12人,退休人员死亡由9人减少到8人。二、项目支出增加是由于教学用农业机械设备使用年限长,维修保养费用增加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9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0万元,占8.10%;农林水支出126.08万元,占85.82%;住房保障支出8.93万元,占6.0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21.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宣传广告资料及培训专项资金预算安排2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农民培训宣传广告及培训资料印刷、电视台跟踪报道、培训用农业机械维护保养、学员档案管理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预算拨款9.48万元,比上年预算12.82万元减少3.34万元,下降26.05%,其中:办公费0.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8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0.89万元、福利费1.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由原来的17人减少到12人,退休人员死亡由9人减少到8人。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1.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公务接待费由于项目检查验收,略增。二、公务用车运行费由于公务车使用年限长,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培训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1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本年度无重点项目预算。
7.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8.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附后)
衡东县农业农村教育培训中心
2021年5月19日
2021年预算公开表_(006004)衡东县农业农村教育培训中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