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1-05-24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衡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1、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农业农村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和规范性文件、规章,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基本农田保护、耕地质量保护、农村宅基地、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农业植物检疫、畜牧兽医、生鲜乳生产收购、畜禽水产品包装标志、兽药生产经营使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动物检疫监督、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定点屠宰、种畜禽生产与销售、水产苗种生产销售、水产动物防疫检疫监督、鱼类资源和与渔业环境保护、渔业船舶运营、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拟订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程序、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全县跨区域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和监督考核工作。
4、负责对全县涉农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生产源头农产品质量安全。
5、负责农业农村领域违章行为的稽查和违法行为的处罚,负责农业行政执法有关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6、负责全县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及其机构的专项整治工作。
7、负责组织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
8、负责拟定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村领域稽查和执法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传递与整理归档工作。
9、负责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执法证件和执法装备管理等工作。
10、负责全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协助指导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及其机构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11、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综治维稳、文明创建等工作,指导全县农业生产经营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12、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现有科室6个,在职人员45人,退休人员6人。本单位下设办公计财股、种植业中队、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资源保护中队、渔业渔政中队、畜牧兽医和动物卫生监督中队、农业机械安全中队等部门,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归口管理部门包括:办公计财股、种植业中队、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资源保护中队、渔业渔政中队、畜牧兽医和动物卫生监督中队、农业机械安全中队,以上部门一并进行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包括本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68.1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543.17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5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568.17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单位是今年新增预算单位,经费拨款增加568.1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68.17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492.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48万元、住房公积金31.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68.17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单位是今年新增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增加568.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450.67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17.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6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8.17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73.1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9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农业投入品监管及执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用农业投入品监管及执法于等方面;2、农村村民违法建房监管执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村民违法建房监管执法等方面;3、渔业渔政执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渔业渔政执法等方面;4、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电子出证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电子出证等方面;5、生猪定点屠宰监测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生猪定点屠宰监测于等方面;6、动物卫生监督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卫生监督等方面;7、无害化处理监管专项资金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无害化处理监管等方面;8、畜牧兽医专项执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畜牧兽医专项执法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2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5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单位是今年新增预算单位。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7.2万元。
1、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0.5万元,拟开展执法培训,人数25人,内容为行政执法过程中所用的法律、法规、办法等。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6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17万元,项目支出9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套表(附后)
衡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5月15日
附件1:2021年预算公开表_(006003)衡东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1
附件2::2021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