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公证处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衡东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6-22

衡东县公证处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支预算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衡东县公证处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国内和涉外(含港、澳、台)公证事项,保证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保护我国侨民在国外的合法权益。

2.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法律服务和司法建议,积极参与全县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

3.为公民、法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办理公证事项;解答法律咨询,息讼止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制定和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参与做好治县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发挥公证职能,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发生。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湖南省衡东县公证处是全额拨款单位,下设1个部门,实有人数1人,其中在职1人,全部纳入2020年的部门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衡东县公证处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包括本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9.43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9.43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减少57.94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减少57.9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9.4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5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7.9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7.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9.5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8.3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9.4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8万元,比上年减少28.38万元,主要是2020年在职人员减少,导致运行经费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公务接待数量减少。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附后)

                       衡东县公证处

                 2020年6月22日


衡东县公证处2020年预算公开套表

衡东县公证处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衡东县公证处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衡东县公证处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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