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6-24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情况
八、名词解释
九、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支预算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衡东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权限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衡东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相关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乡镇、部门、园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
(八)指导协调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乡镇、部门、园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部门及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权限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和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商务和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参与防护标准制定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4)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参与防护标准制定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5)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县商务和粮食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负责按权限提出中央、省市级下达和县级救灾物资的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商务和粮食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2)县商务和粮食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市级下达和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水利、建设、发改、卫生健康、城管执法、国防科技、邮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农业农村、商务粮食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应急管理局从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角度,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上述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4.与县公安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审查和经营(批发) 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爆竹燃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行为;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拟订烟花爆竹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
5.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油气管道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油气管道保护及长输油气管道的规划、核准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权限内长输油气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6.与园区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园区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园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现有科室12个,在职人员55人,退休人员3人,长期临聘人员2人。本下设衡东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衡东县安全培训中心、经济开发区大浦分局、衡东县应急指挥中心、衡东县地震管理办公室,以上部门一并进行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本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992.6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873.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18.94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原安监局增加531.11万元,主要是因为单位转隶,职能增加,人员增加导致经费拨款增加492.1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992.6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4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88.87万元。支出较去年原安监局增加53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8.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57.78万元,公用经费增加70.8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转隶,职能增加,人员增加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4.64万元,占64%;公共安全支出358万元,占3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634.6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5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安全生产培训专项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培训支出;2、安委办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安委办工作支出;3、企业安全生产体检专项经费28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安全生产体检支出;4、危化专家聘任经费15万,主要用于危化专家聘任支出,5、应急救援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应急工作支出;6、综合性应急救援人员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人员综合支出;7、救灾减灾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救灾减灾各项支出;8、特岗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特岗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收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预算拨款156.43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2.8万元、水费2.4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23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28.85万元、福利费8.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6万元。比上年原安监局预算增加70.8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转隶、职能增加、人员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3万元(含公务用车运行费12.3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5.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严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3、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0年本单位实行政府采购预算数为126.6万元,其中,行业应用软件28.6万元,用于建立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舰船无线电通信设备20.2万元,用于购置应急救援无人机、海事卫星电话;装修工程20万,用于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其他服务29.8万元,用于应急预案修订;健康检查服务28万元,用于企业安全生产体检。
4、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等,预计总人数250人。培训费预算为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614平方米,国有资产原值为1820512元,其中包括两台公务用车价值393656元,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用设备504671元,其他为电脑、办公桌椅、空调、摄影机、照相机、投影仪等办公室设备。
七、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9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64万元,项目支出358万元。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九、部门预算公开附件(附后)
衡东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