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衡东县环境卫生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环卫所      发布时间:2020-06-24


部门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5.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支预算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衡东县环境卫生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我所的主要工作职能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负责县城区的主次街道垃圾清扫保洁、清运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及清洗降尘工作。

(三)负责县城区规划区域内市容市貌保洁管理工作。

(四)管理和协助乡镇垃圾处理和转运及环境卫生服务市场。

(五)负责县城区段河面打捞保洁工作。

(六)县城区内餐厨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工作。

(七)负责县城区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八)负责全城垃圾站、斗的灭蚊除臭、护栏清洗工作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环璄卫生所是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归口于城管局,现设股室八个,分别为:办公室、宣传教育股、财务股、市容股、车辆运输股、垃圾处置费收缴股、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餐厨垃圾股,以上部门已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公开。本部门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环境卫生所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环卫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070 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  352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542 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减少44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4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070万元,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万元,2.城乡社区支出3993万元,3.住房保障支出3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3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经费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新进人员10人,其中: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04万元。项目经费压缩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7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79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28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全城清扫保洁承包费1500万元;2、车辆保险34万元;3、合桥垃圾场垃圾无害化处理运行费480万元;4、合桥垃圾场膜上渗滤液处理费500万元;5、河道垃圾清理费25万元;6、全城垃圾屋、斗灭蚊除臭费42万元;7、全城街道护栏清洗费52万元;8、车辆油料 维修费397万元;9、工具劳保费22万元;10、全城区及乡镇垃圾运输劳务人员工资220万、11、环卫节慰问费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相比,减少9万元,下降75%。因公车已上交国有资产局,无公务用车运行费。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一般性支出 。

4、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720平方米;特种车辆34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设备价值0万元。

6、重点项目预算目标和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70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79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项目支出328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a.全城街道清扫保洁承包费1500万元

     负责全城区道路及居民(含城中村)262万平方米清扫保洁清洗洒水降尘等工作任务。

b.合桥垃圾场垃圾无害化处理运行费480万元

负责垃圾场内的垃圾填埋、灭蚊除臭、渗滤液处理等日常运行维护。

c.车辆油料 维修费397万元

33台各种型号车辆的油料及维修费(包含垃圾桶、垃圾屋、斗、乡镇垃圾站、压缩柜维修)

d.清运临时工劳务费220万元

负责全城和乡镇垃圾清运、污水清理等工作的劳务费。

e、合桥垃圾场膜上渗滤液处理费500万元

此项目是应急处理和环保督察整改项目,处理库区膜上液7.35万吨。

f.全城区域护栏清洗费52万元

 负责全城区护栏长约9731米清洗工作。

六、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附后)

 

 

衡东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2020年6月8日

 


2020年预算公开附表

环卫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0年衡东县环境卫生所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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