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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4-20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科学开发、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不含涉军人员)安置政策。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负责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发展规划、标准;执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查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落实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事调配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参与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事业单位人员(含工勤人员)的工资、奖金、国家统一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12、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56人,实有人数45人。内设股室11个,分别为:办公室(信访办、安全生产监督股)、政工人事股(党务办)、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养老保险股、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伤保险股。下辖8个二级机构(含6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工伤保险中心、县就业服务中心等4个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和县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县仲裁院、县培训考试中心、县社保征缴中心等4个财务不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局机关本级和县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县仲裁院、县培训考试中心、县社保征缴中心等4个财务不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以上部门一并进行预算公开。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单独进行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1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1.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8.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标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也相应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11.6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89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8.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标等,支出预算也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11.6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76万元,占95.38%,住房保障支出32.89万元,占4.6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17.6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9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老年支部经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老年支部开展活动等方面;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宣传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社保政策宣传等方面;风险防控第三方审计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聘请第三方对社保基金风险防控进行审计等方面;工资调整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等方面;劳动仲裁工作经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仲裁人员开展工作等方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运行经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等方面;全县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等方面;全县社保基金监管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社保基金监管等方面;事业单位困难福利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看望慰问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等方面;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经费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科级以下事业单位人员进行考核、奖励等方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事业单位招考工作经费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等方面;职称评审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事业人员职称评审等方面;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技能提升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4.5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34万元,增长0.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也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2年与2021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此项活动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3.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4.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1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65万元,项目支出19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2022年衡东县人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衡东县人社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衡东县人社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022年衡东县人社局政府采购预算表 (1)

230001__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