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整治全县供水秩序的通告

来源: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2-10-26

索引号 00000000/2022-25355 统一登记号 HDDR-2022-00002 文号
公布时间 2022-10-26 来源 县政府 信息有效期 2027-10-24

HDDR-2022-00002

衡东县人民政府

关于集中整治县供水秩序的通告


为维护我县供用水秩序,保护社会、公众和供水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集中整治县供水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擅自转供水,或在城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开孔私接管道取水;

二)在城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

三)改装、损坏、倒装、拆除供水计量装置使其少计量或不计量取供水;

四)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通取水;

五)非火警擅自启用城公共消火栓取水;

六)长期拖欠水费;

七)其他破坏正常供水秩序、违法违章用水行为

二、整治时间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为期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分三个阶段实施,每个阶段为期一个月。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由县住建局授权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工作对县城和乡镇所有供水用户进行摸底排查,核实相关信息

第二阶段:限期整改。对违章用水户下达《违章通知书》要求其限期予以纠正,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违处罚。在限期内拒不纠正的违用水户由县住建局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凡以暴力、威胁、殴打、辱骂方式阻碍或拒绝供水企业用水安全检查工作人员进行用水检查的,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欢迎广大市民对违章用水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34-5225848)。经查证举报属实的,由供水企业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衡东县人民政府

      202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