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整治全县供水秩序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10-27


关于集中整治全县供水秩序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为维护我县供用水秩序,保护社会、公众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供用水环境,确保全市人民用上放心水特制定本通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3.《湖南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

、《》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整治内容内容包括:(一)擅自转供水,或在城镇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开孔私接管道取水;(二)在城镇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三)改装、损坏、倒装、拆除供水计量装置使其少计量或不计量取供水;(四)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系统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通取水;(五)非火警擅自启用城镇公共消火栓取水;(六)长期拖欠水费;(七)其他破坏正常供水秩序、违法违章用水行为。

  第二部分:规定集中整治时间。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为期三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分为三个阶段实施,每个阶段为期一个月。第一阶段:摸底排查。由县住建局授权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工作专班对县城和乡镇所有供水用户进行摸底排查,核实相关信息。第二阶段:限期整改。对违章用水户下达《违章通知书》,要求其限期予以纠正,整改到位。第三阶段:违法处罚。在限期内拒不纠正的违法用水户由县住建局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凡以暴力、威胁、殴打、辱骂等方式阻碍或拒绝供水企业用水安全检查工作人员进行用水检查的,由县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部分提供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市民对违章用水行为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