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衡东行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9-22

HDDR-2012-0000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县单位:

为全面实施健康衡东行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湖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3号)、《湖南省爱卫会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推进健康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湘爱卫发〔20203号)和《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衡阳行动的实施意见(衡政发〔2020〕11 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康衡东建设取得良好进展,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得到有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健康衡东建设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城乡居民共同致力于健康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城乡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显著下降,人均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重大行动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健全健康教育网络,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及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及资源库,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及促进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及方式,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签约医生团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健康教育及促进领域的融合创新发展。推进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社区、健康家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2%和30%以上。(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教育局、县科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市监局、县科协、县残联负责,排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合理膳食行动。落实《湖南省国民营养计划2030实施方案》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实施营养干预,普及健康膳食和膳食营养的知识和技能,引导居民形成健康的膳食习惯。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行动。完善营养标准体系,强化营养监测和评估。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风险监测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全民健身场地及设施建设,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施全民体育健身工程,推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开展国民体质健康测试和监测,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县文旅广体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负责)

(四)控烟行动。持续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教师发挥引领作用,把全县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建设成无烟单位。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强化控烟工作机构及网络建设,健全完善县、乡镇两级控烟监测体系,加大烟草广告监督和控烟场所执法力度,全面实施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禁烟。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监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烟草局负责)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完善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开设心理危机干预(援助)热线,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推进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及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工作,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健全基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医保局、县残联负责)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及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活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建成更高水平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和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防控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完善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快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完善公共场所健康管理体系,健全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以及健康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置机制。预防控制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最大限度减少病媒生物侵害。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空气质量、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衡东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负责)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为孕产妇提供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衡阳市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实现边远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全覆盖。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落实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升妇女生殖健康服务能力,继续推进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在现有的基础上持续改善。(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监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负责)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加强体育锻炼。依法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将学校体育及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体系,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保障学生健康安全。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负责)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及管理工作,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强化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推进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及能力建设,明确负责本辖区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完善职业健康标准和措施。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落实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完善无责任主体尘肺病农民工的医疗救助机制。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工信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监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妇联负责)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推动医养结合。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医保局负责)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心脑血管病知识普及教育的公众平台,普及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知识。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动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能力建设。推广"县治、乡管、村访"的急慢分治模式,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缓解期的居家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98/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负责)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提高全社会"早防、早诊、早治"意识,减少或消除导致癌症高发的相关因素,建立癌症大数据平台,逐步推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工作全覆盖。建立高危人群筛查制度,创造条件在全县开展口腔癌、鼻咽癌、肺癌等高发癌种的机会性筛查。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提升基层癌症诊疗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市监局、县总工会负责)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宣传普及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危害、症状等知识,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协作网络及信息报告机制。探索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实施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肺功能检测纳入体检项目制度。将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缓解期患者居家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逐步完善城乡居民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8.7/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负责)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实现糖尿病健康科普教育活动常态化。全面实施35岁及以上人群首诊检测空腹血糖值制度。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提升各医疗机构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诊疗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负责)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全面落实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麻风病、狂犬病、血吸虫病等传染病综合防控措施。强化饮水型燃煤型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治。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社区)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保持在95 %以上。全县血吸虫病防控分别实现有效控制和消除危害,并维持消除状态。(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县水务投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衡东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健康衡东行动的各项工作,制定印发《健康衡东行动(2022-2030年)实施方案》,细化15项行动的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各乡镇和县直及驻县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逐项抓好落实。同时,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推动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媒体及互联网的作用,大力宣传实施健康衡东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编制群众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典型人物、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强化正面导向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形成共识,构建"人人关注健康、人人参与行动"格局。

(三)动员各方参与。大力倡导"健康第一"的理念,号召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响应并投入到健康衡东行动的各项工作之中,形成正确的健康意识及良好生活方式,维护好自身健康权益。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模式及参与机制,鼓励并引导社会及个人资本进入医疗卫生、康复保健、养老服务等健康产业,提供更为丰富的健康产品,构建多层次的健康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四)健全支撑体系。加大财政的投入保障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资金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科技研究创新,强化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支撑作用。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体系,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部门和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

(五)加强监测考核。县卫健局牵头,定期组织对15项行动的主要指标和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进行监测,撰写评估报告,做好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指导各项行动按计划实施。建立健康衡东县行动考核评价机制,根据考核指标框架(见附件),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


附件:健康衡东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附件

健康衡东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重大行动

序号

指标

基期水平

2022年全县目

标值

健康知识普及

1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8.6

≥22

2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实现

3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实现

4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62

2.65

5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32.25

<30

合理

膳食

6

人均预期寿命(岁)

76.7

77.7

7

5岁以下儿童生长死亡率(%)

5.90

持续改善

全民

健身

8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2

≥90.86

9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9

≥37

妇幼健康促进

10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12

持续改善

11

婴儿死亡率(&permil;)

5

持续改善

12

产前筛查率(%)

100

≥70

13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8

≥98

14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100

≥80

重大行动

序号

指标

基期水平

2022年全县目标值

中小学健康促进

15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42

≥50

16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17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18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

≥70

19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80

职业健康保护

20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下降

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21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50

心脑血管疾病

22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90.17

≥60

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

23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8.19

≤15.9

糖尿病防治

24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83.81

≥60

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

25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100,70

26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7.6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