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

来源: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1-11-26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部门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



一、项目分类和审批流程划分

工程建设项目类型分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及城市基础设施非线性工程类)、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类)(工业投资项目除外)、工业投资和中小型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筑类)、实行区域评估的带方案出让土地的社会投资房屋建筑项目、其它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六大类。其中,其它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涵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可能需要办理的所有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事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项目属地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审核确认、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行政审批、备案和依法由政府组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以及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等事项办理时间均计入审批总时限。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三个审批阶段由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并联审批工作落实。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受理。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申请步骤如下:

1.申请办理、一次征询、一单告知。申请前,建设单位可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审批管理系统")中设置的虚拟服务窗口(以下简称为"虚拟窗口")完成项目赋码申请,取得项目赋码。每个审批阶段,建设单位填报申请表单的有关信息后通过审批管理系统提交。

各审批阶段,申请单位可自行选择"一次征询"服务,获取该阶段需办理的事项清单、对应办理单位以及申报材料清单。选择"一次征询"服务的,申请单位通过虚拟窗口填报、提交申请表单有关信息。该阶段牵头单位将申请表单推送各有关单位"一次征询"该项目该阶段需要办理的行政审批或技术审查事项。被征询单位于2个工作日内明确该阶段需要办理的申请事项、对应办理单位以及申报材料清单并反馈至牵头单位。牵头单位统一汇总后,及时通过虚拟窗口"一单告知"申请单位。

建设单位在申请表单上勾选需要办理的事项,并通过审批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需提供纸质材料,若提供纸质材料,须由各地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以下简称"政务大厅")统一设置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体窗口(以下简称为"实体窗口")审批或各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现场集中审批。

2.网上受理。建设单位提交申请后,审批管理系统自动通知各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有关人员收到事项申请与申报材料后,对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事项,应于1个工作日内退回该事项申请,并通过审批系统告知申请单位不予受理具体理由;能够确定办理单位的,应告知该单位名称。1个工作日后未予退回的,视为由收到事项申请与申报材料的业务单位受理。

3.系统告知。各相关单位受理事项申请后,系统自动告知建设单位;同时,对符合法律法规和受理条件的,各相关单位应于规定时限内办结。

(二)各部门具体办理。相关部门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统筹协调项目建设条件、空间规划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要求。

相关事项及审批流程指导图详见附件。

附件6: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指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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