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7-25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县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结构,服务衡东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衡东县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衡东县"十四五"人才行动规划》(东发〔2023〕11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衡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衡东县财政局监管的县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条件要求
(一)引进单位和岗位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涉及3家县属国有企业,共设7个岗位,计划引进7人。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 2025年衡东县县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3.本科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50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
4.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如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引进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衡东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溯两年在衡东县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7.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考核且公示的人员;
8.截至2025年6月30日,在机关事业单位服务年限未满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通过衡东县2023年度、2024年度人才引进考试考核后,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任一环节自行放弃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engdong.gov.cn/)、"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人才引进公告,后续公告关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公开报名
1. 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或电话报名。报考人员搜索"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需求——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国企,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线上报名。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8日8:00至2025年8月5日18:00(含线上补充资料)。线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8月6日12:00。
3. 有关要求
(1)报考者须知:
报名人员上传的资料为:
①《 2025年衡东县县属国有企业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条件表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
②近期免冠正面蓝底电子证件照(jpg格式,20KB - 2M);
③扫描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原件电子照片、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供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报考有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上传相应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⑤报考有本科专业要求的岗位,须上传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有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上传相应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上传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书面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签订的聘用合同和与之相匹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详单。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书(国外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如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需上传所学专业的课程成绩单扫描件(毕业院校盖章),由县财政局牵头引才单位组织进行认定。
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实行线上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相结合方式,线上资格初审通过的,可参加后续的资格确认和引进考试考核。原则上现场资格确认在考试考核前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上述①③④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
1. 开考比例:原则上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不低于3:1,不足时可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核减计划或降低比例,并发布调整引进计划公告。低于3:1开考的岗位,设置最低合格分80分,未达标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 考核方式:采取"专业面谈+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谈主要考核专业素质和问题解决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综合素质。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五)体检
1.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毛发毒品检测。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补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3.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包括但不限于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未按照要求提供档案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引进资格,体检环节已递补的岗位不再递补,体检环节未递补岗位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等额递补一次(含递补体检)。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引进对象,拟引进人员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经中共衡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即确定为引进对象,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三、引进待遇
1.享受人才补贴。分别给予博士学历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4000元、硕士学历学位研究生2000元、高级技师和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500元、技师800元、本科学士视情况给予800或1500元的生活补贴,享受期不超过3年。首次在衡东购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和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7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本科学士视情况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具体补贴政策按《衡东县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执行。引进对象如已经过衡阳市委人才办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其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的标准及享受年限参照《衡阳市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2.引进的人才须在引进单位达到5年最低服务年限。如在合同服务期内离岗、辞职等,作违约处理,取消人才引进待遇并予以解聘,追加已发放的所有人才补贴。
3.纳入员额制管理。引进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员额制管理,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管理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报名参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人才引进工作在中共衡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下进行,由衡东县财政局牵头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衡东县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人员试用期6个月。
(二)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与县财政局协商后,报县委人才办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
衡东县委人才办:0734 - 5236281
衡东县财政局:0734-5223725
监督电话
衡东县纪委监委:0734 - 5228002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 - 12:00,15:00 - 17:30
附件1:2025年衡东县县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条件表。
附件2:衡东县衡东县县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5:2025年衡东县县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中共衡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衡东县财政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