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东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8-04

关于衡东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起草方案的意义及必要性

起草衡东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目的是: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求实效,切实解决我县"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压实乡镇及部门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动农村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县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供支撑。

二、起草本方案的法律法规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9号)

2、《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9号)

3《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衡政办发[2021]4号)


4、《衡阳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政办发[2021]14号)

三、起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明职责,构建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建立健全政府统筹、行业指导、部门联动、乡镇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抓重点,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

——强弱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监督考核机制,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积极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强路政管理,建立全县农村公路智能化养护综合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农村公路治理能力。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路长制基本建立,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到100%、乡道不低于91%、村道不低于82%;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农村公路绿化率不低于88%、爱路护路相关要求100%列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逐步形成。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在"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基础上,实现"美丽农村路"。

(二)政策举措

(1)完善管理养护体制

1.加强组织领导。由县"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落实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工作推进,确保责任落实。

2.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履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县"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深化县级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机制改革,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管理,制订相关部门和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履职责任清单,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方面的具体职责,督促乡镇、村两级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投入,负责筹集由本行政区承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履职能力建设;安排临时性的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工作。

3.乡镇负责本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确定专职工作人员,组织好本行政区内乡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切实发挥好各方特别是群众的积极性,使群众真正成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继续鼓励各地通过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吸纳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健全群众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公路治理体系。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农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积极吸收就业困难群众及沿途贫困户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为就业困难群众及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完善监督考核激励机制"以考明责、以评促养",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常态化、长效化。县"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制度,完善对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管理;要建立农村公路养护清单,按年组织实施,并将农村公路路况、养护工程完成情况、养护资金投入情况、机构能力建设等作为乡镇农村公路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并建立将考核结果与养护资金挂钩的分配制度,对工作推进情况良好的,按时拨付养护资金,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并视情况扣减养护资金。

2.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工作。建立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组织体系,压实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作高效"的工作格局。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体系,在各路段显著位置设置"路长制"公示牌。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总路长,县级领导任所联系的乡镇范围内的县道路长,乡镇、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乡、村两级公路路长。县公路建养中心具体承担"路长制"运行的日常工作,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和经费,县级定岗3人,乡镇级定岗1人。

3.提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树立科学养护理念,防治农村公路病害,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路况评定。每年实地核查比例县乡道要达到100%,村道不低于年报里程的50%.推行群众性养护与专业化养护相结合的养护体系,县级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或巡查,乡镇级每月组织一次检查或巡查,村级落实群众性养护"四个一"(即一个工作制度、一名专门人员、一本养护手册、一套简易工具),坚持每天上路养护。设立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吸纳沿途就业困难群众及贫困劳动力从事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实行"建养一体化"模式,加强农村公路全寿命周期质量管理。适宜位置增设服务设施,拓展路域旅游服务功能。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域覆盖工作、美丽乡村建设,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加强养护质量管理,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措施,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实现路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

4.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健全农村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自然灾害和各种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应急抢险预案,加大人员和设备投入,做好抢险资金、机具、物资的储备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农村公路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辖区内农村公路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乡镇农村公路根据管养范围,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及桥梁隐患排查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制度等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对管养范围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特别是汛期和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对危险路段、危桥、临水、临崖等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路段实时监控,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确保辖区路段安全畅通,因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所在乡镇负责。村级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宣传工作,采用拉安全横幅、张贴安全标语、利用村广播宣传、短信提醒等方式,不断增强村民的安全意识,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巡查养护,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5.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专群结合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提升养护专业化、机械化水平。对县道养护及乡村道大中修推行专业化养护模式,按照公路养护工程的有关规定,由养护企业进行市场竞争参与养护;对乡村道路小修及日常保养推行群众性养护模式,由乡镇根据辖区情况,择优委托承包人实施,也可通过分段分片承包、定额包干的方式吸纳沿线就业困难群众及贫困户参与,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就业困难群众及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6.强化路域环境治理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打造"畅安舒美"的农村交通环境。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管理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建立健全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要制定健全农村公路路政工作制度,加强巡查执法,与农村公路养护采取联动机制,完善农村公路路政考核评价机制。开展交通运输与公安联合执法,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设备的行为。

7.加快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加快农村公路智能化养护综合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基础数据库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农村公路管理业务流程,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智慧化、精准化、高效化,大力提升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利用GIS、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逐步建立县级农村公路智能化养护综合管理系统,并融入"上下联通、因地制宜、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全省农村公路智能化养护综合管理体系。

3)强化资金保障

1.落实日常养护资金从2022年起,县政府按以下标准拨付各乡镇管养的乡、村道日常养护资金为:乡道每年每公里1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结合我县农村公路管养实际,县级委托乡镇管养的省道按每年每公里2000元拨付。其不足部分由各乡镇、行政村自主筹资筹劳等方式解决。下拨的农村公路管养经费全额纳入二级公共财政预算。

2.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要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及时到位、足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不得挤占、挪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资金使用监管,严防债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将乡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拓宽投融资渠道。乡镇、村两级要发挥政府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与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县、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入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为农村公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县"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我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因地制宜,持续推动深化改革进程,确保改革成效。

2、强化制度保障。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同步积极部署落实,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务实、有序、高效推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

3、加强督导激励。县"四好农村公路"领导小组对乡镇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管理。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实施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对落实不力的追究责任。

4、加强宣传引导。新闻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为改革创造有利的工作和舆论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应对预案,及时化解矛盾。


衡东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