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东县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和管理的暂行办法 》起草情况汇报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8-17


一、起草依据及意义

近年来,全国旅游民宿发展迅猛、方兴未艾,已成为文化和旅游消费新热点,我县民宿行业发展也按下了"加速键",以罗帅故里旅游区南湾古街和湘江南温泉为中心,周边农户纷纷将民房庭院进行改造,提供餐饮及住宿服务,配套土特产品销售、休闲度假等,逐渐成为我县乡村旅游的一种新业态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亮点,但是我县民宿发展也存在着一些瓶颈问题,规范和推进民宿建设在当前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顺应规范市场主体的需要。民宿作为新兴的旅游住宿业态,中央省市相继出台了政策文件支持发展,如2019年7月3日国家文旅部颁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2020年12月17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规范和推进乡村民宿建设的指导意见》、2021年10月1日实施的《衡阳市乡村旅游管理办法》、2022年6月17日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发展旅游民宿提出具体要求和行业规范标准。我县适时制定出台此《办法》,既是贯彻落实上位法的重要体现,是对上级相关条文的细化,也是引导、支持和规范我县民宿业从无到有再到优、提升民宿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游客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民宿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有效保障。

二是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我县聚焦旅游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不断丰富旅游业态,为广大来衡游客提供多姿多彩的旅游体验,但随着旅游消费升级,游客对出行的住宿要求更加注重追求多样化、个性化入住体验,而我县旅游住宿主要集中在县城,全县还没有一家达标的星级民宿,更谈不上有成规模的和有影响力的品牌民宿集聚区,根本无法满足游客的乡村体验需求。罗帅故里旅游区作为我县旅游龙头景点,没有配套的住宿服务,新推出的湘·江南温泉项目酒店床位不足300个,周边农户利用自家房屋改造推出来的旅店住宿处于无序发展、无人管辖的空白地带,制定出台一个规范性文件,来引导行业有序运营,促进旅游业良性发展已是迫在眉睫,我局计划将荣桓镇南湾村,作为全县首批乡村民宿建设示范点,推出衡东"两日游"或"多日游"旅游线路,助推"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

三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乡村旅游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径,而民宿是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载体。制定出台《办法》,一方面促进我县民宿的健康发展,能够有效实现农民致富、农业增效、农村提质,统筹解决"三农"问题,成为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另一方面更有利于积极探索我县休闲农业的多元化发展和新业态的培育,加快旅游休闲产品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挖掘乡村旅游潜力,助推乡村振兴。

二、主要内容

起草《办法》,我局认真研读了国家、、市发展旅游民宿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多次组织专人到荣桓镇南湾村杨桥镇温泉新村进行现场调研摸底调查,征求当地居民发展民宿的意见,对《办法》初稿进行多次讨论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反复推敲修改。3月24日,县委常委、副县长邓智同志组织15个机关单位和部门对《办法》初稿进行了讨论,之后,我局又以书面发函的形再次收集征求机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今天会议的送审稿。

办法分为总则、经营要求认定程序奖励标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二十,乡村民宿成员单位及职责附后。

  第一章是总则。明确乡村民宿是指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确定的乡村民宿示范村及周边范围用于经营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 ㎡,正式营业的小型旅游住宿设施,以及配套实施的统一建筑风貌开设小型餐饮店和旅游购物场所等。

第二章是经营要求。乡村民宿经营用房、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卫生、环保等方面提出要求

  第三章是认定程序。确定5个申报流程为:提交申请乡镇勘察集体评审、证照办理、评定授牌。

  第四章是奖励标准。明确乡村民宿、建筑风貌、餐饮店、旅游购物点的奖补标准对同时具备奖励项的按最高奖励项进行奖补,不享受重复奖补。

第五章是监督管理。明确乡村民宿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审批、执法、管理、考核、服务等方面的分工与合作。

第六章是法律责任。明确11项违禁行为、5项责任事故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是附则。明确乡村民宿示范的选址确定由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乡村民宿协调小组乡村民宿进行监督管理每年复核一次

三、建议和请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议成立衡东县乡村民宿发展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蒋崇华同志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颜亚华,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邓智(常务),县政府副县长陈宏建,县政府副县长李云龙副组长,相关县直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乡镇镇长为成员(具体见附件),由县文旅广体局局长向前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资金保障。经与财政会商,首批的荣桓镇南湾村乡村民宿奖补预计需资金25.6万元,建议以上奖补资金从《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旅游项目资金的通知》(湘财文指[2020]36号)精品旅游线路重点县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该指标目前结余80万)《办法》中第十五条中提及的建筑风貌项目资金已纳入罗帅故居5A景区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内容,建议从专项债券中支出。

(三)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近年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旅游民宿发展,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并将旅游民宿品牌创建列入市对县绩效考核范围。为加大旅游民宿发展的扶持力度,建议从2022年开始,每年安排旅游民宿品牌创建奖补资金50万元,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