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衡东县乡村振兴局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2-09-21

2021年度

衡东县乡村振兴局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衡东县乡村振兴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二、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衡东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填报决算数据。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县乡村振兴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发展规划、扶贫标准、政策措施、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开发相关项目和资金的使用管理、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4、负责组织开展扶贫信息体系建设,建立扶贫开发统计监测体系,承担全县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监测和动态调整;负责指导扶贫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负责开展扶贫业务培训。

6、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脱贫攻坚督查、考核工作。

7、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协同有关部门拟订驻村帮扶计划,组织协调县直机关、驻衡各单位的驻村帮扶工作。

8、承担协调扶贫开发系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责任。

9、配合纪委监委、审计部门做好扶贫开发相关项目和资金的审计、检查工作。

10、统筹协调县对口扶贫协作有关工作。

11、承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县扶贫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股。

2、督查考核股。

3、政策协调股。

4、计划财务股。

5、贫困监测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衡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以及所属内设机构,扶贫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度部门总收入为4873.29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4537.91万元,增长率为-48.22%,主要是因为2021年安排的部分财政衔接资金指标记入行业部门

2021年度部门总支出为4899.28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4497.73万元,增长率为-47.86%,主要是因为2021年安排的部分财政衔接资金由行业部门直接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873.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73.29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89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04万元,占3.21%;项目支出4742.24万元,占96.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873.29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4537.91万元,增长率为-48.22%,主要是因为2021年安排的部分财政衔接资金指标记入行业部门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87.36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4509.65万元,增长率为-47.99%,主要是因为2021年安排的部分财政衔接资金由行业部门直接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87.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6%,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509.65万元,增长率为-47.99%,主要是因为2021年安排的部分财政衔接资金由行业部门直接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87.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9万元,占0.3%;农林水支出4862万元,占99.48%;住房保障支出10.87万元,占0.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8.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88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8.0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14.49万元,支出决算为14.49万元,决算数年初预算数相等

2、农林水支出——扶贫——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123万元,支出决算为11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3、农林水支出——扶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21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脱贫攻坚项目增加。

4、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28.1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10.87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万元,决算数年初预算数相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4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3.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6%,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4.3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4.65万元,完成预算的86.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由其他收入列支,与上年相比增加4.05万元,增长3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收入支出调整。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6.22万元,完成预算的207.33%,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成本增加,与上年相比增加3.81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公务用车维修成本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65万元,占70.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22万元,占29.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6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34个、来宾2354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维修及加油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

九、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暂未纳入年度重点绩效评价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单位依法有效的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使用效率和实施效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较好的制度保障。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29万元,减少7.25%。主要原因是:当年压缩开支。其中:办公费6300元、水费1400元、电费22500元、印刷6500元、福利费400元。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脱贫攻坚动员会议等,人数0人次。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1;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衡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套表

衡东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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