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9-04-17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农村经营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和农村经济承包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发展方式;指导各类承包合同的签订、鉴证、履行、变更和解除;依法对承包合同进行监管,对转包、转让合同进行登记;调解合同纠纷;负责农村经济承包合同仲裁工作。
2、贯彻落实有关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与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全县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培训、考核农村财务人员;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统计和登记;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工作。
3、贯彻执行有关农民负担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惠农政策,拟定并监督、执行全县农民负担管理规定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县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项目,行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审批等涉及全县农民负担的行政执法工作。
4、审计、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审计、监督集体经济运行情况;负责乡镇代管中心业务指导、稽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5、指导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参与指导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6、负责农村合作经济收益分配情况的预测、统计;负责农村经济情况的统计;负责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各项数据上报及调研工作。
7、培训农村各类实用人才,为农村经济服务
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农经中心现设股室6个。办公室、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股、农村经营体制管理股、农村"三资"管理中心、农民权益维护监督管理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是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我单位有在职人员9名,退休8名,借调人员7名,临聘人员1名。纳入本单位预算的编制范围。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本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21.01万元,其中:2019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减少16.88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16.8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2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3.2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9万元、公车补助5.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3万元)、项目支出35.2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16.88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16.8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0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5.8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5.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农村合作社培训调研专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合作社的培训、会议工作经费。土地流转交易专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流转工作经费。村级财务监管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财务监管工作经费。老年支部经费0.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活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万元,其中办公费0.2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差旅费0.2万元、维修维护费0.1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劳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0.3万元、福利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7 万元,下降12.5%,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减少运行成本。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相比,增加1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用于扶贫工作。
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一般性支出的安排。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套表(附后)
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2019年4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