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4-30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检查和督促辖区域内用人单位遵守、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三)负责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违章的行为,对违法用人单位依法移送司法机处置;
(四)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所属1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现实有在职人数14人,内设办公室、案件调查处理股和财务股三个职能股室。
我大队为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已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且单独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只有本级预算,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拔款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 146.28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46.28万元,2019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22.63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拨款增加17.63万元,项目经费增加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4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0 万元,教育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6.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0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22.6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17.6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 16.23 万元,公用经费增加 6.4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46.2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 111.2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5 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经费25万元,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劳动人民的基本权利,对用人单位进行法律监察,维护劳动关系双方两者之间的合法权益,纠正其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其违法行为,更大力度上保障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从而更好的推动劳务市场的有序进行。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8 万元,其中办公费 1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 0万元、邮电费 0.5万元、差旅费 2万元、维修维护费 0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 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 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万元上升13%。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相比,减少 5万元,减少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逐年递减三公经费支出。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5万元,拟召开劳动保障执法宣传、保证农民工资支付等会议,人数150人,内容为宣传劳动法律法规。
4、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8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本部门暂未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未开展专项预算绩效管理。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套表(附后)
衡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