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蓬源镇财政所 发布时间:2019-04-30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7.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8.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9.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10.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11.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12.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13.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14.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15.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6.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本单位现有科室15个,在职人员54人,退休人员7人。本单位下设人大、政府、政协、党委、财政、计生、文化、广播、社会保障、城建、农业、水利、林业、交通运输、国土等部门及二级机构,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单位包括:人大、政府、政协、党委、财政、计生、文化、广播、社会保障、城建、农业、水利、林业、交通运输、国土,以上部门一并进行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837.03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837.03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2019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5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5万元,用于新农村建设。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837.03万元,其中,全部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7.0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万元,这是由于年度工作计划的增加和人员编制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3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7.03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37.0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7.0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万元,上升0.60%,主要是因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增加和人员编制的增加。其中办公费32万元、印刷费37万元、差旅费19万元、维修维护费11.96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7万元、劳务费18万元、工会经费21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4万元,拟召开人大会,党代,培训会议等,人数预计4800人,内容为人大会,党代,培训等相关内容。
4、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8年度,固定资产年初数3415776元,期末数3567284元。
6、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3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7.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衡东县蓬源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