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务股 发布时间:2021-05-12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衡东县路灯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职能职责
一、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1.路灯安装:负责全县路灯安装。
2.路灯维修:负责县城路灯维护维修。
3.路灯管理:负责县城路灯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现有科室3个,2个班,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6人。本单位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工资职称室、维修1班、维修2班等部门,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单位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工资职称室、维修1班、维修2班以上部门一并进行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和归口管理单位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支出包括本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05.76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225.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80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23.33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23.3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电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05.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3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了1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5.8万元,公用经费减少1.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了0.54万元。项目经费增加了40万元。2021年减少了2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政府性基金路灯电费增加了3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7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55.7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7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城市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专项资金预算安排70元,主要用于县内路灯安装维护工程开支50万元和车辆油料、保险维修开支2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8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80万元,项目为全县路灯电费。与上年比增加了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路灯盏数增加,电费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预算拨款12.1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差旅费0.5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专用燃料费2万元、工会经费2.17万元、劳务费1万、福利费2.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比上年预算减少1.4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2人,公用经费相对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1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
3、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培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0平方米;车辆4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0万元设备。
6、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0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76万元,项目支出35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附后)
衡东县路灯管理站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