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5-12
中共衡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六、名词解释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中共衡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向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对接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日常联络工作,及时报送有关信息资料。
3.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4.承担县委巡察工作有关综合协调、调查研究、督察督办、情况通报、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
5.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形成专题报告,为县委决策服务。
6.对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县委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
7.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8.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举报和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9.负责巡察信息处理和宣传公开工作。
10.完成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巡察办是全额拨款单位,巡察办内设组室3个,在职人员6人,县委设3个巡察组,实有人数12人,共有在职人员18人。
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单位包括:县委巡察办(含三个股室),县委三个巡察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本单位部门预算汇总情况,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41.34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21.34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1年年初预算数341.34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2.66万元,在编人员职级晋升及工资普调,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2020年年初预算数34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了2.6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了2.66万元,主要愿意是增加了在编人员职级晋升等调资。项目支出未发生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3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41.3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2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其中常规巡察工作经费50万元,异地交叉巡察工作经费40万元,专项巡察工作经费15万元,应急处理经费4万元,机关保密安全经费6万元,巡察人才库人员培训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预算拨款49.0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17万元,下降15.7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变化。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8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次数及经费,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6.7万元,拟召开三轮巡察动员会,和巡察整改等会议;培训会7.23万元,拟开展三期左右巡察业务等相关培训。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衡东县委巡察办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54.4平方米,固定资产为13.86万元,主要为通用设备、家具用具。托管一般公务用车2台。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41.3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附后)
衡东县委巡察办
2021年5月18日
2021年预算公开表_(001006)中共衡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