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14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衡东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开展全民健身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宣传;指导开展群众体育运动,引导各类人群科学锻炼并举办各类运动项目培训。
(二)负责组织、策划与管理全县性各项群众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三)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与管理工作,并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的发展。
(四)承担全县国民体质监测服务工作;建立全县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掌握全县国民体质变化规律;开展各类人群体质测定服务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管理和维护全县公共基础体育设施;负责全县体育彩票的宣传、发行与管理,开展体育彩票业务培训与咨询。
(六)研究制定全县竞技体育的发展规划、训练方针与项目布局;开展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承担竞赛人才的培养与输送;负责参加全国、省、市各赛事的备赛参赛工作。
(七)承办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衡东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是衡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二级机构,财务独立核算,全额拨款副科级单位,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竞技训练股、群众体育股、体育场馆管理站(国民体质监测站),全部都已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核定编制12人,实有人数 10,其中在职人10人,离退休人员2人,遗属补助人员 1 人。全民健服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全民健身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本级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专项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58.3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减少12.51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58.3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去年减少12.5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3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88.3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7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全民健身事业经费30万元,竞技训练及参赛经费35万元,农民健身工程与送体育器材下乡工作经费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97万元,其中办公费 2.5万元、印刷费 1万元、水费 0.3万元、电费 0.5 万元、差旅费 0.9 万元、培训费 0.2万元、工会经费 1.24万元、福利费1.33万元、公务接待费 1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8 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业务有所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相比,经费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业务有增加。
3、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会议;我单位2021年度培训费预算0.2万元,拟举办1场篮球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2万元。
4、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1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21年预算公开表_(002013)衡东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1
衡东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