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 发布时间:2021-05-20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衡东县供销合作社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有关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路线、政策和法规。负责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2、负责建设全县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主要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农村日用消费品(含图书、药品)农副产品现代购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烟花炮竹归口经营。
3、负责建立新型完整的为农服务体系,采取创办、领办、联办等形式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创办农产品基地,组建有关行业协会。负责在全县农村社区建立主题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综合服务中心。
4、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培育参股控股各类龙头企业,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等项目,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农村发展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5、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全县农村商品流通及市场体系建设的规划编制及修订;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烟花炮竹行业的市场管理;参与管理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农产品经纪人队伍的建设;参与管理指导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体系建设。
6、指导和监督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资产管理,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依法依规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7、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科技开发和有关科技成果的转化及推广工作,推进科技兴社。
8、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通过各种措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兴社战略,优化干部职工知识和年龄结构。
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供销社现设4个股室: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审计股、合作指导股。在职人员17人,离退休人员27人。本单位下设“衡东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服务中心”一个二级机构,财务未单独核算,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以上部门一并进行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77.9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277.9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零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0.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了0.4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77.9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9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248.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0.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0.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0.4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7.9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9万元,占6%;商业服务业支出248.17万元,占89%,住房保障支出12.75万元,占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42.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供销改革专项资金预算安排35万元,主要用于供销改革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29.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3万元,上升12%,主要是其他交通费增加了3.23万元(人员新进及人员调标)。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本单位公务用车数为0台,公车运行维护费为0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2万元,拟召开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会议,人数60人,内容为召开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会议;培训费预算0.5万元,拟开展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人数5人,内容参加国家总社、省、市开展的财务人员和业务报表人员的专业技师培训。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7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91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套表(附后)
衡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5月12日
2021年预算公开表_(003019)衡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