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保险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14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5.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支预算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衡东县工伤保险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本级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和保险基金筹集工作。
2、本级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和工伤职工康复审批、报批工作。
3、本级工伤职工医疗(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费和伤残待遇、工亡待遇的审核工作。
4、本级医疗机构签订工伤医疗服务协议、并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5、本级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领取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6、本级工伤保险业务基础数据调查、统计、分析、按时编报工伤保险业务统计报表。
7、本级保存参保单位缴费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情况记录及建立和管理工伤职工档案工作。
8、本级对有关工伤保险档案及其他资料进行装订和存档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工伤保险中心为人社局下设独立核算全额事业单位,内设五股一室:财务股、待遇审核股、信息股、内控股、事故调查股、办公室,以上部门已经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并进行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衡东县工伤保险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2021年本单位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7万元。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7.53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17.53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11.4万元,主要是老工伤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7.5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4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0万元,主要为老工伤维稳工作经费。
(三)基金预算,工伤保险基金属于市级统筹,县本级未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5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77.5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老工伤工作经费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老工伤群体维稳;2、系统网络维护费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基金业务内网使用费,软件年费等;3、生存认证和举报奖励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工伤基金监督管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预算拨款12.17万元,其中办公费3.1万元、印刷费0元、咨询费0元、手续费0元、水费0.4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元、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0元、因公出国费0元、维修费0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专用材料费0元、被装购置费0元、专用燃料费0元、劳务费0.4万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0.53万元、福利费1.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其他交通费4.9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2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正常增长。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无会议、培训等活动安排。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3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其中老工伤工作经费20万元,系统网络建设费10万元,生存认证及举报奖励1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附后)
2021年预算公开表_(005004)衡东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1
衡东县工伤保险中心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