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草市镇 发布时间:2021-05-20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衡东县草市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 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 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 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6. 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7.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8.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9. 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10. 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11. 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12.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13. 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14. 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15. 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6. 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现有在职人员72人,退休人员46人。本单位下设人大、政府、政协、党委、财政、计生、文化、广播、社会保障、城建、农业、水利、林业、交通运输、国土等部门15个,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衡东县草市镇人民政府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全部纳入2021年的部门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和归口管理单位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包括本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301.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301.1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37.96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37.9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3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5.6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6万元、农林水支出419.6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6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7.9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7.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2.69万元,主要是由于工资正常晋级普调,公用经费增加15.27万元,主要由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致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5.66万元,占54.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99万元,占1.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3万元,占5.59%、卫生健康支出25.97万元,占2%、城乡社区支出4.36万元,占0.34%、农林水支出419.64万元,占32.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74万元,占0.8%、住房保障支出46.61万元,占3.6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301.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151.11万元,其中办公费26.3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5.5万元,维修(护)费6.52万元,会议费1.7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劳务费5.88万元,工会经费4.66万元,福利费9.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5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7.96万元,上升3.04%,主要是新冠肺炎防疫物资的购置以及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交付使用后水电网络运行费增加等。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按照县公务接待规定,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函制度,无特殊情况,一律安排食堂接待,降低接待成本。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7万元,拟召开镇第十五次党代会,人数122人,内容为选举产生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县党代表;培训费经费预算0.3万元,拟开展村报账员业务培训,人数为19人,内容为讲授财务规范及审批流程、复印资料、发放笔记本和笔,经费预算0.1万元;拟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间为3天,人数42人,内容为授课及交流分享,经费预算0.2万元。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套表(附后)
2021年预算公开表_(011011)衡东县草市镇人民政府1
衡东县草市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