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0-06-17
2020年度衡东县人大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5.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支预算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人大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衡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县人民代表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人民代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
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
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华侨、宗教、外事、社会建设等
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 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
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
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
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
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
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和政府工作
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
织法的规定,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
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
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问,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
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
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
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问,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
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设置办事机构 1 个、工作机构 1 个,专门委员会 7 个。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编制为 26 名。衡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室)为正科级行政编制机构,行政编制为 5 名,工勤编制 2 名,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机关党组书记 1 名,工会主席 1 名,干事 2 名。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为正科级行政编制机构,行政编制为 2 名,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为正科级行政编制机构,行政编制为 2 名,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1 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为正科级行政编制机构,行政编制 2 名,设主任委
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1 名。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为正科级行编制
机构,行政编制 2 名,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1 名。环境与资
源保护委员会为正科级行政编制机构,行编制 2 名,设主任委员 1 名,
副主任委员 1 名。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为正科级行政编制机构,行政编
制 2 名,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1 名。社会建设委员会为正科
级行政编制机构,行政编制 2 名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1 名。
财政经济委员会为正科级行政编制机构,行政编制 2 名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1 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加挂研究室,信访室牌子。
县人大法制委员会与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合署办公。县人大常委会预算
工作委员会与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合署办公,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归口管理部门,以上部门一并进行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本单位部门预算收入是7377100元(包括本部门和归口管理单位)。其中: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7377100元、转移支付收入0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元、基金预算收入0元;支出包括本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4707100元,项目支出是2670000元。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37.7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737.71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减少35.48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35.48万元 。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3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5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5.48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35.4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7.7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470.7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376.27万元,其中:用于基本工资171.34万元、津贴补贴91.28万元,奖金21.88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02万元,住房公积金31.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29万元,生育保险0.33万元、工伤保险0.97万元等人员经费。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8.23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3.5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1.15万元、差旅费7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工会经费4.15万元、福利费6.57万元、其他交通费32.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5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21万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21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6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执法监督活动和人大会议经费预算安排26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预算拨款78.23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3.5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1.15万元、差旅费7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工会经费4.15万元、福利费6.57万元、其他交通费32.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5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预算增加3万元,主要是增加公务员车补。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含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X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4万元,主要是压缩开支。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开展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前期培训和准备工作,人数140人,内容为开展县人民代表大会议前期培训和准备工作。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3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71万元,项目支出267万元。
六、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表公开附件(附后)
衡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