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文化馆 发布时间:2020-06-16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5.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支预算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衡东县文化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衡东县文化馆是公益型的全额事业单位。
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宣传国家文化方针、政策和法令,开展文化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2、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系列活动及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活动和文化下乡活动。3、组织音乐、舞蹈、美术、书法、小品、摄影等各种群众文化艺术门类的培训创作。4、负责本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收集、整理、申报等。
工作职能:文化馆是全县文化艺术中心、辅导中心、活动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馆位于衡东县洣水镇衡东大道333号,占地面积为799㎡。
本馆是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股级单位,在编在岗人员14人,退休人员8人。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馆长室、书记室、办公室、财务室、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活动室、免费培训部、美术摄影部。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94.48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94.4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66.4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8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12.02万元,主要是人员调资等原因,本年经费拨款增加12.0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94.48万元,其中,一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0.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0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普调等原因,基本支出增加12.0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4.48万元,其中,一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0.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79.4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文艺创作经费 5 万元;群众文化免费开放配套经费 5万元;搜集、整理、保护民间文化专辑 5 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2万元,为举办大型文艺活动的筹备、组织等相关会议。培训费预算2.1万元,为文艺活动培训相关费用。
3、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万元,工程类采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
5、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48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说见附表。本部门无重点专项项目绩效情况。
六、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附后)
衡东县文化馆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