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0-06-24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衡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城区市政公用及照明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含城市主次干道、城市广场、公园)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工作。
(二)负责建筑垃圾(渣土)处置管理等城市建设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工作。
(三)负责参与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含依附墙面、屋顶、桥梁、边坡、围挡等设置和立柱等形式)及路名牌、指示牌、导示牌设置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工作。
(四)负责城市广场和人行道机动车停放及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工作。
(五)负责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处理和围档外建筑施工扬尘等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工作。
(六)负责向城区河道倾倒垃圾废物等水务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工作。
(七)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照或店外经营等市场监管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工作。
(八)负责参与拟订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程序、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县本级涉及城市管理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九)负责参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
(十)承担职责范围内稽查和执法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传递与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综治维稳、文明创建等工作;协助局机关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执法证件、执法装备管理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级机构,进行独立预算,下设办公室、政工室、执法审理室三个部门及七个中队,分别为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新塘中队、机动特勤中队、渣土及餐厨废弃执法中队。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单位包括:办公室、政工室、执法审理室三个部门及七个中队,分别为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新塘中队、机动特勤中队、渣土及餐厨废弃执法中队。以上部门一并进行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和归口管理单位的汇总情况:整体收支677.85万元。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包括本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677.85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677.85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23.06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23.0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677.85万元,其中,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4.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X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0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3.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5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8.06万元,人员经费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公用经费增加原因是物价上涨。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7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7.85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431.8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4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协管人员工资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97万元,主要用于发协管人员工资等方面;2、车辆油料费用维修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车辆加油和维修等方面;3、牛皮癣清理19万元,主要用于牛皮癣清理人员工资;4、行政执法办案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办案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0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加强公车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0.25万元,拟开展阳海平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会计后续培训。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X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7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85万元,项目支出24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套表(附后)
衡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