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25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预算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支预算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衡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 5个股室、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所、民兵训练保障中心。以上部门除了民兵训练保障中心未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其它的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本单位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核定编制人数4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全额事业编制 34人,2020年初实际在岗在编人数 22人,退休人员0人.目前在编人数24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单位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2020年本单位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0.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1万元。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70.05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270.05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我局去年5月份成立,去年年初局机关没有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70.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1万元。我局去年5月份成立,去年年初局机关没有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性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0.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94万元,占95%,住房保障支出14.11万元,占5%。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90.0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8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涉军维稳工作经费预算安排4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上访等群体维稳;2、退役军人开展大走访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退退军人走访慰问等费用;3、双佣经费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双佣工作等费用。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学习等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预算拨款15.44万元,其中办公费3.5万元、差旅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1万元、水费电费经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我局去年5月份成立,去年年初局机关没有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我单位去年5月份成立,因此无上年数据。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一般性支出预算。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我局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衡东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共用一栋办公楼房办公。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无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21年无新增配置公务用车计划,也无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
6、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7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05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本部门无专项资金绩效表,仅列出空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附后)
衡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