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滩乡政府 发布时间:2020-06-28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5.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支预算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衡东县石滩乡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 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 领导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 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6. 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7.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8.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9. 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10. 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11. 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12.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13. 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14. 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15.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6. 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石滩乡2020年机关实有在职人数57人。其中行政在编22人,事业在编37人。机关下设人大、政府、政协、党委、财政、计生、文化、广播、社会保障、城建、农业、水利、林业、交通运输、国土等15个部门。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单位包括15个部门,以上部门一并进行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和归口管理单位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包括本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977.08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977.08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较去年1030.5万元减少52.97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52.9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977.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2万元、比上年减少169.9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38万元、比上年增加1.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7万元,比上年增加48.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95万元、比上年增加32.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5万元、比上年减少53.15万元。农林水支出454.38万元、比上年减少1.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91万元,比上年减少1.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4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7.0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977.0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预算拨款113.88万元,其中办公费36.5万元、电费5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工会经费3.84万元、福利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万元。比上年预算231.4万元减少20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含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18。
3、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000平方米;车辆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5、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7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7.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专项资金项目安排。
六、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附后)
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公开表_(011016)衡东县石滩乡人民政府
衡东县石滩乡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