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衡东县森林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6-23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5.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支预算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衡东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1、依据国家法律,立案侦查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刑事案件;

2、查处规定由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治安案件;

3、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授权森林公安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林业行政案件;

4、以林业主管部门名义,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

5、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由森林公安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森林公安局是独立核算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设股室 6个,现有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2人。现有执法执勤车辆 3台,本单位下设办公室、刑侦队、治安队、消防办、财务室、法制办六股室。以上部门均纳入预算管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39.2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314.27万元,转移支付收入1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5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减少77.64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62.6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森林防火移交至应急部门。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39.2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88.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8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7.6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62.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66.3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森林防火移交至应急部门,民兵移交至应急部门。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9.2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94.2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森林公安节假日值勤与岗位津贴3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森林公安干警国家规定的岗位津贴和节假日值勤补贴。2、森林公安转移支付10万元,主要用于护林和保护生态林业。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预算拨款87.06万元,其中办公费14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1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1.73万元、福利费3.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电费的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含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森林防火移交至应急部门,没有森林防火方面的接待费与车辆运行费。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新警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办案业务知识培训。人数18人,内容为法律法规、体能训练、公安业务知识等。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包含办案专用设备采购12万元和办公设备采购3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3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办案专用设备采购12万元和办公设备采购3万元。

6、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3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27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附后)

 

                       衡东县森林公安局

                 2020年6月19日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_(001024)衡东县森林公安局

2020年森林公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0年森林公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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