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统战部2020年预算公开

来源:衡东县委统战部      发布时间:2020-06-25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本单位无此业务,仅列出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本单位无此业务,仅列出空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衡东县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协调开展全县统一战线重大理论研究,拟定全县统一战线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定我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全县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定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合法权益。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联系、培养宗教界代表人士,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6、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7、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8、统一领导全县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9、统一管理全县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定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有关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益。

10、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县侨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县侨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1、协助管理乡镇党委统战委员。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单位,现有科室5个,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9人。托管车辆1台。本单位下设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中心和统战信息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2019年成立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为副科级二级机构,以上中心一并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并进行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和归口管理单位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本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29.98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229.98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39.55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39.5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29.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9.5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9.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42.92万元,公用经费增加6.5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9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77.9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宗教事务专项资金预算安排6万元,主要用于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2、华侨事务专项资金预算安排9万元,主要用于统一管理全县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3、统战事务专项资金预算安排37万元,包括统战特费8万元、统战网站管理维护经费4万元、新社会阶层人士和党外识分子工作经费10万元、党外代表人士、非公经济人士教育培训经费10万元及四同创建专项经费5万元等行政管理事务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预算拨款23.6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53万元,上升3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了一个二级机构“民簇宗教事务中心”,事业编制人数净增加了5人,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其中包括:办公费0.9万元、印刷费0.7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0.4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护)费0.8万元、租赁费0.4万元、会议费0.8万元、培训费0.9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劳务费0.9万元、委托业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1.48万元、福利费2.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含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2.5万元(主要为公务用车减少2.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车辆属托管车辆,据政策要求,公务用车运行费不计入本单位费用。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4万元,拟召开“2020各界人士新年朗诵会“及”锦锈兰亭杯”朗诵大赛颁奖典礼“,人数约60人,内容: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广大统战成员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向全社会传递县委关心各界人士和企业发展的坚定信号,实现社会价值,助推县域经济更好地发展。培训费预算16.1万元,拟开展新社会阶层人士和党外识分子培训,人数30人,内容为同心向党,实现奔小康的奋斗目标,拟开展党外代表人士、非公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人数约20人,内容为促进非公经济的发展。拟举办清明爬山,“5·1”歌唱比赛,参与拔河,环城跑等比赛活动、“7·1”晚会、维护统战学堂讲座,经费预算约6.5万元。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98万元,包含:办公设备3.62万元,办公桌椅7.3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受洪水影响,县城发生内涝,原有办公设备被大水浸泡不能使用。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固定资产原值26.44万元,净值13.66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价值3.62万元的办公设备,7.36万元办公桌椅。办公用房只有使用权,由政府统一管理。有托管车辆一台,由政府事务中心统一管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2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98万元,项目支出5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附后)

 

                      中共衡东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0年6月25日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_(001014)中共衡东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衡东县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衡东统战部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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