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社会福利中心 发布时间:2019-04-19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衡东县社会福利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科学发展。
2、根据国家规定,依法收养社会上“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寡残幼和社会弃婴。
3、对收养人员采取不同的工作方针,对老人以养为主,妥善安排其生活;对健全儿童养、教并重;对残缺、呆傻儿童养、治、教、康相结合,促使其健康成长。
4、按照收养人员的不同情况,加强生活管理,开展适当的文娱活动,组织力所能及的劳动,以丰富其生活内容和增进身心健康。
5、提供较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做到方便、整洁、卫生、规范。为收养、休养人员提供生活、医疗保健、康复等优质服务。
6、做好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的社会福利工作,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的合法权益。
7、负责孤残儿童收养登记和家庭寄养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社会福利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现有科室3个,在职人员29人,退休人员12人。(长期临聘人员3人、劳务人员14),车辆1台。我院是民政局管辖的二级机构,2012年以前决算报表由民政局统一报送。2013年起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后开始独立核算、单独报表。我院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财务室、总务室和业务室,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管理,并进行预算公开。
衡东县社会福利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和归口管理单位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拔款收入;支出包括本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33.05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 333.05 万元, 2019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14.57 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4.07万元和公用经费拨款增加 0.5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33.05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 333.0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14.57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4.5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4.07万元,公用经费增加 0.5 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05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 245.05 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儿童福利(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办文件)预算安排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设施设备维修及水电费等其他性支出、临时工及劳务人员工资、社保,为院内老人及小孩采购服装、床上用品、鞋袜等,院内老人及小孩的医疗费等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单位为非行政单位和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相比,减少0.3 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接待上级领导和外国回访人数和次数减少。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人数0人;不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4、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5.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3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05万元,项目支出8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套表(附后)
衡东县社会福利中心
2019年4月19日
(衡东县社会福利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_67536(衡东县社会福利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19年衡东县社会福利中心部门预算单位公开表_47392019年衡东县社会福利中心部门预算单位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