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发布时间:2019-04-22
衡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第二部分、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5、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附表明细
1、部门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10、购买服务表
11、政府采购表
12、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城区街面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相关对策、规章和发展战略;做好全县公安交警部门的业务工作。
2、负责处理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负责交通指挥、疏导工作,维护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治安秩序。
3、参与研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对挖掘、占用道路的非交通性占道审批以及公用停车场、临时停车点的规划、建设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解、处理工作;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参与和协调交通保卫工作,负责道路治安综合执法、承担相关接、处警工作,预防和控制涉车案件,打击车匪路霸。
6、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的登记管理,依法依规核发牌证。
7、负责受理报考驾驶员的资格审验、考试、发证;负责对驾驶员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对全县机动车及驾驶员资料的登记、建档、保管。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设8个股室中队、7个辖区中队,全部纳入2019年的部门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本单位部门预算汇总情况,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481.61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939.21万元,项目支出1542.4万元。本单位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481.6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2481.61万元。2019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减少199.7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48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21万元,项目支出1542.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99.7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102.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564.97万元(今年协警工资列入项目支出),公用经费减少534.41万元(今年部分建设维修维护费用列入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增加90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81.6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481.61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939.21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542.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交通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安排547万元,主要用于2015-2016智能交通设施建设、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交通设施维护费、城区学校路段交通设施(文冲东路、衡东大道护栏)、武家山路交通设施工程、新塘交通设施建设、智能交通信号系统改造(县城区交通标线标牌)、吴南公路、S315线等危险路段及部分学校、机关门前路段交通标线、标牌、减速带等、区间测速卡口建设等;2、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176万元,主要用于交通逃逸案侦破、春运保安保畅、PDA机动车查验通道建设等工作;3、交通安全宣传项目资金预算安排80万,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电视广播栏目制作及宣传广告牌、宣传单等资料的印制;4、民警职工及协警执勤岗位津贴和工资项目资金安排561.4万,主要用于发放民警职工及协警执勤岗位津贴和工资及缴纳协警社保资金及老年支部经费;5、中队营房维修168万,主要用于大队档案室、水浦中队、石湾中队营房改造维修工作;6、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项目资金预算安排10万,主要用于交通事故救助工作。
五、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第二部分、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81.6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7.14万元,较低上年预算减少534.41万元,下降68.38%。主要是因为大队档案室及中队营房维修改造及交通设施维护专用材料大部分都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故维修费和专用材料等费用大大缩减。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电费16.5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维护费16.5万元、专用材料费3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其他交通费52.14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542.4万元,主要用于协警工作经费,交通安全宣传,中队业务危房改造,衡东县城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等交通设施维护,交通设施、标牌标线建设与完善,新塘、武家山路、学校路段交通设施建设等,区间测速卡口建设等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相比,减少20.5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维护费用节减。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3万元, 其中,服务类采购预算80万元(包含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印刷等)货物类采购预算46万元(包含办公设备、执法装备购置等);工程类采购预算397万元(包含卡口建设、标线标牌等交通设施建设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衡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用办公房屋面积767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7054平方米、业务用房50平方米、其他用房570平方米;在用车辆21辆,其中轿车10辆、越野车3辆、大中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7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48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21万元,项目支出1542.4万元,其中专项资金绩效目标16项,合计金额为1409万元,详见预算公开表中“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
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附表明细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