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4-25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衡东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我县老龄工作的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意见。
(二)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湖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实施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宣传做好老龄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调查研究人口老龄化的现况、发展趋势及对策,为县委、县政府制定人口老龄化对策提供决策依据。
(四)协调涉老部门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城乡社会养老保障问题和老年福利设施建设问题。
(六)组织开展老龄工作方面的重大活动,接受上级老龄部门的业务工作指导;指导、督促、检查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老龄工作。
(七)组织、指导老年人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余热,再做贡献。
(八)组织开展“老人节”系列活动和其他有益于老年人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
(九)总结表彰和宣传推介敬老、养老、老有所为和老龄工作的先进典型。
(十)抓好本部门的自身建设。
(十一)承办上级老龄工作委员会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现有科室2个,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0人。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19年的部门预算,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单位,纳入预算编制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和归口管理单位的汇总情况: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拔款收入;支出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86.33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86.33万元。2019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12.16万元,增加比例6.98%,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2.1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86.3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3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1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2.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5万元,公用经费增加7.1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33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6.3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3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老年福利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3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老人长寿生活补贴,提高和改善高龄老人生活水平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单位为非行政单位和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3万元,减少(增加)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人数0人;不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X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8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33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套表(附后)
衡东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2019年衡东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单位公开表_494632019年衡东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单位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