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新闻宣传股)。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文秘事务、会议组织、机要信息、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文书档案、信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提案建议办理等工作;负责调研、信息综合、公文审核和综合性文件及重要报告的起草、审核等工作;负责局领导重要活动的安排协调;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负责县本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承担股室及所属单位绩效、综治考核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会;负责先进典型推介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
(二)政工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年度考核、干部档案、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社会保障、职称评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和监督执纪工作。
(三)风险监测和减灾救灾股。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县减灾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火灾防治管理股。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乡镇和部门、开发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参与一般及以上火灾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五)防汛抗旱股。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一般及以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权限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等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权限内非煤矿山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非煤矿山企业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企业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九)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权限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加强对冶金等工贸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法制和行政审批服务股(事故调查股)。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本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股室的沟通协调,并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调联络并接受其监督指导。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十二)财务装备股。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装备及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