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衡东县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11-08


根据《衡东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办法》(东委乡振组发20212号)文件精神,安排“数商兴农”网络零售额培育项目资金100万元,现将县级衔接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和内容

    资金使用方向主要针对“数商兴农”网络零售额培育,支持农产品上行及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建设等,通过助推数商兴农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效衔接,带动农民致富增收。

(一)大力培育涉农电商主体。(30万元

1、在知名电商平台上开设网店,创新线上经营销售模式的电商企业,农产品年线上交易额达200万元以上或50万以上新增企业,择优给予支持

2、畅通线上线下网销农产品销售渠道本年度电商企业在大型商超、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扶贫产品销售专区直销扶贫目录农产品50万元以上给予择优支持;销售本地农产品年销售额达2000万以上龙头企业给予支持。

(二)加强网销“一乡一品”宣传推广(35万元)

1、持县直机关、乡镇各电商企业、扶贫经济企业积极开展“一乡一品”宣传推广。鼓励开展“三品一标”申报,提高本地农产品的经济经营效益;对参加国家、省、市、县内外展示展销活动,给予参展费用适当支持;

2、支持各电商企业与优质电商平台合作,开设乡村振兴馆、专营店等企业店铺,对列入扶贫目录的农特产品开展网销“一县一品”宣传推广,销售农产品数据达100万元以上的择优给予支持。

3、支持各电商企业利用自媒体、新媒体开展网络直播销售成效显著的择优给予支持。

(三)支持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20万元)

1、支持物流快递公司在各乡镇、村建设快递网店,打通“最后一公里”,对提供优质快递物流服务企业给予适当支持。

2、支持电商企业村级电商服务站销售扶贫农产品,销售扶贫农产品且达5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村级电商服务站销售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的农产品销售额10万元以上,择优给予资金支持。

(四)推进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15万元)

1、支持开展农村电商服务。对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培育本地优质电商达人、提供电商服务的企业予以支持。

2、对电商协会开展相关助农活动予以支持。

二、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一)全部项目申报均需提供:

1、项目申请报告及项目申报表;

2、关于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合法性的承诺书(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3、项目开展情况,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营业执照、行业证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信用信息报告等项目开展的主要内容等资金投入情况及凭据、交易额证明、扶贫成果证明);

4、项目各申报主体提供开展活动有关资料销售数据截图、展会合作合同、带贫机制证明材料、开展直播活动成效佐证、展会图文、直播视频)等相关凭证等;

(二)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1、申报第(一)类项目的市场主体,需要提供产品类别、线上经营平台信息及本年度销售数据;提供与商超等地入驻协议、销售量证明、提供线上、线下销售佐证。

2、申报第(二)类项目的市场主体,需要提供已获取“三品一标”证书及申报费用凭据;各电商企业、扶贫经济组织需提供展销活动通知、参展申报表、参展证明、合同及展位费支付凭据等相关文字图文资料;需要各电商企业提供与大电商平台合作,对列入扶贫目录农特产品开展网销“一县一品”宣传推广,提供截图数据佐证材料。开展网络直播活动照片、销售数据等佐证。

3、申报第(三)类项目的市场主体,需提供办公场地、物流快递单量等凭证;乡镇电商企业村级电商服务站需提供线上销售单据、农产品收购单及图文资料等。

4、申报第(四)类项目的市场主体,需提供培训学员花名册、培训课程安排、培训现场照片及优秀学员名单(优质电商达人代表)等资料;协会组织申报需提供活动开展相关资料。

    三、项目申报、评审、验证和资金拨付程序

(一)资金申报截止时间:20231121

(二)申报程序:电商企业、扶贫经济组织申报项目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商务局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审核,联系电话:5224038

(三)县商务局相关业务股室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收集、初审,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备案

(四)项目通过初审核,按照突出重点、择优补助的原则,提出拟支持项目清单,经县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在县党政门户网上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统一由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打卡发放;

(五)对成功申报的企业,县商务局对项目申报资料存档,实行动态管理;

(六)所有项目不重复申报,即每家企业仅限申报一种类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纳入规上企业数据库的市场主体

(七)严禁虚报、骗取、挪用、私分专项项目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处理,并取消相关企业三年内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

 

                    

                      衡东县商务局

2023118


附件:1、2023“数商兴农”县级衔接资金项目申报审批

2、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2023年县级衔接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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