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通知公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1-29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盐专营管理,规范未加碘食盐的供应,满足特殊人群的需要,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未加碘食盐供应和管理的通知》,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满足需要”的原则,现将我县未加碘食盐供应网点(第二批)公示如下,2020年4月3日“未加碘食盐供应网点(第一批)目录”同时废止。
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