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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工信局转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25
关于做好衡阳市第二届优秀专家人才摸底推荐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相关单位,驻衡高校,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园区组织人事部门:
为深入实施"十四五"人才雁阵行动计划,进一步壮大人才"头雁"方阵,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根据《衡阳市优秀专家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衡人才办通〔2022〕3号,以下简称《选拔管理办法》)规定,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开展衡阳市第二届优秀专家人才摸底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范围及对象
(一)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以及其他各类优秀人才。
(二)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列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应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全职在衡阳工作5年以上、柔性在衡阳工作2年以上,并在各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作出较大或重要贡献。
(一)突出贡献专家。推荐人选不受年龄、学历、职称、身份等限制,一般从市委人才办已经认定的A类(国内外领军人才)、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或具备《选拔管理办法》规定的三个条件之一,或相当于上述条件的优秀专家人才中推荐。在行业领域内作出特别重大贡献,尚未认定为A、B类高层次人才的,可由各地各单位视情况推荐。2021年评选的首届"衡阳市优秀专家"也可申报参评。首届"衡阳市突出贡献专家"属终身荣誉,不再推荐参评。
(二)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一般从已经认定的C类(省级领军人才)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或具备《选拔管理办法》所列的十六种情形之一的人才中推荐。相当于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也可推荐。2021年评选的首届"衡阳市优秀人才"也可申报参评。
(三)优秀人才。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同时,符合《选拔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一般从已经认定的C类高层次人才,或D类(市级领军人才)中接近C类标准的高层次人才中推荐。相当于C、D类标准的优秀人才也可进行推荐。
三、推荐程序及分工
本次推荐工作按照"行业为主、差额推荐、逐级审核、评审择优"的原则进行。
(一)摸底申报。各县市委组织部、园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辖区内单位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组织填写《衡阳市优秀专家人才推荐表》(附件2),并按人才类别向市直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报送。其中:科技领域人才报市科技局,工业企业经营管理和工程技术领域人才报市工信局,技校教师和高技能人才领域人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小学、中职、特殊教育领域人才报市教育局,医疗卫生领域(含南华大学附属医院)人才报市卫健委,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村实用人才领域人才分别报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宣传、文化、旅游、体育、新闻出版领域人才报市委宣传部,金融保险领域人才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阳分局,社会工作人才报市委社会工作部,驻衡高校(不含附属医院)和其他领域人才直接报市委人才办。报送时间截至11月1日。报送材料(推荐表及佐证材料)可在"雁城英才一体化平台"上传。
(二)部门推荐。市直相关部门在各地各单位申报基础上,结合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和平时掌握情况,对申报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并于11月8日前在"雁城英才一体化平台"审核呈报。
(三)评审比选。市委人才办邀请行业领域领军人才等专家对部门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排序。市委人才办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综合比选,确定拟考察对象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定。
(四)实地考察和公示。市委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分行业领域对市优秀专家人才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并进行联合审查。考察合格后拟定公示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四、相关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评选优秀专家人才,是今年全市人才工作的重点任务,也是我市人才工作的创新举措,全市广大人才和干部群众对此高度关注。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生态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做好优秀专家人才推荐工作。
二要深入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广泛宣传优秀专家人才评选的意义、条件、作用、待遇保障等,切实提升人才参与度,激励广大人才不断创先争优。要及时掌握人才思想动态和舆论动态,强化思想引导,排除风险隐患,确保推荐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三要严格把握标准。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范围、条件、程序进行摸底,做到全面覆盖、优中选优,特别是同一领域、同一单位人选较多的,要对人选的业绩贡献进行综合比较,真正把德才兼备、社会公认度高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真实有效、客观公正。对于弄虚作假、谎报业绩的,一律取消推荐资格,并视情况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附件:衡阳市优秀专家人才推荐表
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
编号:
衡阳市优秀专家人才推荐表
推荐对象姓名: | |
所在工作单位: | |
推 荐 部 门: |
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印制
二〇二四年十月
填 表 说 明
本表统一采用标准小四号仿宋字体填写,A4纸双面打印,骑缝装订。请勿加页。
行业领域按照:①科技领域;②工业企业经营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领域;③技校教师和高技能人才领域;④中小学、中职、特殊教育领域;⑤医疗卫生领域(含南华大学附属医院);⑥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村实用人才领域;⑦宣传、文化、旅游、体育、新闻出版领域;⑧金融保险领域;⑨社会工作领域;⑩驻衡高校等其他领域。仅填写对应序号。
政治面貌填写党派名称,如果未加入党派,请填写"无党派"或"群众",不要空栏。
"职业资格"栏:填写本人获得的国家职业资格名称。
"专业技术职务"栏:填写本人在现工作单位有效聘期内的职称名称。
"学历学位"栏:填写本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
"毕业学校"栏:填写本人获得最高学历学位的学校院系。
"工作单位"栏:填写全称。
"主要业绩"栏:内容文字要简练、清楚,突出本人特点,反映真实情况。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
居民身份证号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年 月 | 手机号码 | |||||||
行业领域 | 政治面貌 | ||||||||
职业资格 (技能等级) | 专业技术 职务 | ||||||||
毕业专业及 学校 | 学历学位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专业研究方向 | ||||||||
国内外主要专业、行业协会或学术组织任职情况 | |||||||||
专业、行业或学术组织(全称) | 担任职务 | 时间 | |||||||
获得荣誉奖励情况 | |||||||||
荣誉奖励名称 | 授予颁布单位 | 层级 | 授予时间 | ||||||
入选人才工程和人才认定类别情况 | |||||||||
项目名称 | 授予颁布单位 | 层级 | 授予时间 | ||||||
主要业绩(包括近五年参加完成的主要科研和工程项目、主要论著、获得专利、经营管理业绩、取得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不另加页) | |||||||||
(1)主要成果:①"××××"项目,××年获得××奖,为第×完成人;②"××××"项目,××年获得××奖,为第×完成人;还有××奖×项,为第×完成人;③"××××"发明专利,××年获得××发明专利。 (2)著作、论文:《××××》,××年××出版社出版,第×作者;"××"论文,××年××期《×××》上发表,为第×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共发表论文××篇,第一作者××篇。 (3)工作业绩及效益:"××项目或工程,属国家或省××级别,××年开始实施,目前取得××成就,创造××经济社会效益,本人的作用是××(主持人、总工程师、总设计师等)。作为×××单位的经营管理者,采用×××管理方法,单位处于×××地位。 (4)评价:××著名专家认为,×××项目(成果、产品、论著等)达到×××水平,本人×××方面的水平、业绩达到×××水平。 | |||||||||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直行业主管部门 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市 委 人 才 办 审 核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