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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7-09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4】76号文件要求。按照我县《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落实我县2023年度农村客渡船成品油价格补贴发放工作。
省财政厅下拨至我县2023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为112.3万元。我县完成申报的客位总数共计2978位,船舶97艘。我中心严格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一卡通"申报工作的通知》厅办函【2024】42号的文件申报要求,根据测算标准及补贴条件认真开展水路客运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现将2023年度燃油补贴发放的方案汇报如下:
一、补贴范围(对象)
1.持有水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内河船舶检验证书》且购买了船舶承运人责任保险的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
2.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渡口运营,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员最低配员证书、船员适任证书且购买了船舶承运人责任保险的岛际和农村渡运船舶。
二、补贴标准及划分依据
合法经营的岛际和农村水路客渡运船舶,根据省财政下拨的补贴费用,按船舶客位数补贴标准来核算补贴资金。船舶客位数以已申报的《衡东县2023年度农村水路客(渡)船舶明细表》中载客定额的客位数为准。船舶检验证书未满一年的,按折算后的客位数计算。
三、补贴计算方法
按照"省财政下拨2023年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数额÷客位汇总数据"的计算公式确定每个客位补贴标准。
燃油补贴金额=每个客位补贴标准金额×各船舶客位数。
折算客位数=(载客定额的客位数÷12)×船舶检验证书的有效期月份。
四、补贴申报及发放程序
(一)为认真做好燃油补贴数据统计和发放工作,首先要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做到不虚报不漏报,对符合发放条件的客渡船的客位数及船舶检验情况等数据信息进行认真统计、核对,真实地将客渡船基础数据上报。并将符合条件的船舶数据输入《湖南省水路客运燃油补助申报系统》,通过系统导出汇总表,并将统计汇总表和船舶变化等情况报县级交通运输主管签署意见后,上报市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2023年,我县达到享受国家柴油补助条件的客渡船舶共计97艘,客位2978位。
所有客渡船舶申报都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1.提供村级证明以及乡镇盖章的证明,以证明该船舶情况属实,从事渡运的船舶应经渡口所在地乡镇政府签署意见表(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2.持有合格的相关证件(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员适任证、船员最低安全配员证、签证簿、安全检查证书),客船还需要水路经营许可证、船舶营运证书且购买了船舶承运人责任保险。
3.提供船舶所有(经营)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上述所有资料,全部证件齐全才能符合燃油补贴的上报条件,渡运船舶个体经营者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进行数据录入上报。
(二)县水运事务中心按上级要求及时、准确核对造表报市水运事务中心审核,再报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部门和县政府审批、公示,经公示后,由县财政局打卡发放到客渡船船主及经营者的惠民"一卡通"中。
(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水路运输成品油价格补贴公示制,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让船主能清晰、明了的知道客渡船燃油补贴发放的情况,也使船主能及时足额地拿到燃油补贴款。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做到补贴资金发放公开透明化,确保社会稳定。
补贴资金发放后,再将船舶的补贴资金数据输入《湖南省水路客运燃油补助申报系统》。县水运事务中心建立年度油补一船一档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2023年度水路运输成品油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成立县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贴工作小组。
组 长:许长城
副组长:刘志雄、罗仲武
成 员:陶李、丁 宇
联系人:陶李 联系电话:0734-5180816
(二)明确工作职责
结合工作方案,落实好责任分工,按照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做好各项基础数据的核实统计工作,根据本部门职能组织实施。
(三)认真做好核查
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实施方案开展核查,对各客渡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认真核对。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客渡船经营者,一经查实,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不予以发放补贴款项。
(四)加强督导
在燃油补贴的发放过程中,随时接受县纪委、县财政的监督,及时解决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确保资金全部补贴到位,我处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补助发放的有关规定,依照规定的时间,规定的程序,规定的范围,以对船主高度负责的原则,保证顺利将补贴金额发放到各个账户中,以免造成分配不到位,引发船员上访事件的发生。
举报投诉电话:
县纪委:0734-5230801
县财政:0734-5228852
衡东县水运事务中心
2024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