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5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拟定年度工作规划、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计划,按照上级要求编制基金预决算,管理全县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负责全县统筹外代发资金的管理和给付工作。
3、负责全县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的归集、经办管理和领取待遇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全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经办工作。
4、负责全县用人单位及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协助缴费基数核定。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的个人账户管理、权益记录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5、负责全县参保对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审核、待遇标准的确定和给付。
6、负责全县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待遇计算、审核和给付工作。
7、负责全县在职村(居)委会干部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工作。
8、负责全县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经办业务的稽核、内部审核和风险防控工作。
9、负责全县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统计工作。负责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应用、维护及数据管理工作,推动养老保险大数据应用及“互联网+”工作。负责养老保险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10、负责与税务部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调、配合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11、负责全县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咨询、宣传工作。
12、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衡东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是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股室十三个,分别为:基金财务股、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股、机关事业单位个人账户管理股、机关事业单位待遇核发股、企业职工参保登记股、企业职工个人账户管理股、企业职工待遇核发股、城乡居保参保登记股、城乡居保个人账户管理股、城乡居保待遇核发股、稽核内控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管理股及办公室。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58人,实有人数40人。离休0人,退休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衡东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0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9.9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3.7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增加相应增加人员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09.9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3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7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增加相应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09.9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63万元,占95.52%,住房保障支出27.33万元,占4.4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09.9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0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被征地农民养老贷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社保补贴落实到位等方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代办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全面推进我县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全民参保登记成果,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应发尽发工作,促进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等方面;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经费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继续巩固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成果;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依法将我县城镇各类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不断增强基金支撑能力等方面;软件系统维护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社保核心业务系统不停机运转,网络畅通、备份系统正常,保障参保人员能正常、快速办理所有社保业务等方面;三项保险稽核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督制度,强化社保基金内审检查,加大内审自查力度,在系统内部组织内审人员开展专项检查等方面;生存认证,举报奖励专项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政策规定,按政策规定审查和核算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标准等方面;职业年金记实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补记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4.0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48万元,增长11.38%,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增加相应增加公用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5万元,主要是节省开支,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1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4.7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0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96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