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5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研究拟订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县级确定的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按规定拟订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3、负责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协调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负责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江河、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指导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承担全县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6、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重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监督工作。审核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8、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县内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9、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进水库移民对口支援工作。
10、负责指导协调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组织全县河道管理区域范围内涉河案件的查处。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11、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水利队伍的建设。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境内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全县防洪工程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负责全县防洪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
13、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4、职能转变。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理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江河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水利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11个(含2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水利执法大队、办公室、财务室、工会、行政审批股、人事股、水利股、机电股、质量监督站、安全股。局属单位13个(含1个正科级单位、6个副科级单位)甘溪水轮泵水电站、洋塘水轮泵水电站、荣桓水电站、望日岩水轮泵水电站、德圳水库、白莲水库、江东水库、荣桓水库、、石湾防洪堤管理所、狮塘防洪堤管理所、甘溪泵站管理处、大浦电灌站、水利物资站。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108人,实有人数887人。退休人数153人,遗属补助人数45人,其它人员3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水利局部门本级;2、四座水电站(甘溪水轮泵水电站、洋塘水轮泵水电站、荣桓水电站、望日岩水轮泵水电站);3、四座水库(德圳水库、白莲水库、江东水库、荣桓水库);4、二个防洪堤管理所(石湾防洪堤管理所、狮塘防洪堤管理所);5、甘溪泵站管理处;6、大浦电灌站;7、水利物资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54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43.7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13.8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实有在职人员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543.7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61万元,农林水支出4,150.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4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13.8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实有在职人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543.7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61万元,占4.94%,农林水支出4,150.68万元,占91.35%,住房保障支出168.46万元,占3.7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085.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58.5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2023年洣水漂浮物打捞经费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洣水漂浮物打捞等方面;2023年八大灌区应急除险资金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八大灌区应急除险等方面;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工作等方面;2023年河长制工作经费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制工作等方面;2023年火电厂分流人员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火电厂分流人员工资等方面;2023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护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等方面;2023年市政公用设施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管道维修等方面;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工程质量检测等方面;2023年水文测报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水文测报等方面;2023年水文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水文设施维修等方面;2023年水政执法车船油料及维修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河道执法等方面;2023年乡镇河堤清杂工作经费支出27.55万元,主要用于河堤清杂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95.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96万元,增长16.65%,主要原因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力度,需要增加经费投入。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3年与2022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54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5.2万元,项目支出458.5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