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5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监督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农村改革的牵头、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指导协调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劳动模范管理工作,负责文明村镇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
3、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县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办理农业行政审批事项。
4、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查处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
5、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6、负责全县农业产业化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工作,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
7、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8、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
9、负责动植物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10、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征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2、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13、配合县委组织部抓好直属事业单位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15、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
16、主管农业涉外事务,引进外资为农业生产服务。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7、指导、协调农口系统农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协调全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监督扶贫项目和资金,规划、指导现代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18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科技教育股、政策法规股、发展规划股、农村政策与合作经济改革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市场与信息化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安全生产监督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管理股、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农田建设股、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83人,实有人数83人。离休0人,退休12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农业农村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衡东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9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4.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4.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494.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85万元,农林水支出1,330.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5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4.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94.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85万元,占6.41%,农林水支出1,330.21万元,占89%,住房保障支出68.54万元,占4.5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162.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3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2023年粮食生产资金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集中育秧等方面;劳模经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县市省级劳模补助等方面;农产品定量检测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定量检验检测购买检验耗材等方面;农村环境整治经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整治方面的先进个人先进单位的奖励等方面;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资金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检验检测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03.1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21万元,增长14.6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3万元,主要是减少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县委农村工作会议,人数300人;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新型职业农民技术培训,人数260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2.6万元,项目支出33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